黄浦江路(东环路-黄山路)道路工程

黄浦江路(东环路-黄山路)道路工程


[0]黄浦江路(东环路-黄山路)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黄浦江路(东环路-黄山路)道路工程
标段编号****************-BD-001;标段名称黄浦江路(东环路-黄山路)道路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0年7月31日公告结束时间2020年8月7日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黄浦江路(东环路-黄山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浦江路(东环路-黄山路)道路工程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黄浦江路(东环路-黄山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盐开行审经审[2019]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黄浦江路(东环路-黄山路)道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起东环路,西至黄山路

2.1.2建设规模:城市次干路,15米混合车道(沥青路面),两侧各4.5米人行道(荷兰砖铺装),人行道上1.5米宽绿化带,全宽24米,总长约395.696米,道路面积约8850m2

2.1.3合同估算价:795万元

2.1.4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25日,竣工日期:2020年12月25日

2.1.5 其他: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黄浦江路(东环路-黄山路)道路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雨水管道、土方、交通设施、绿化、路灯等工程的包工包料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有权对工作量进行增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6.其他要求:

3.1.6.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

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9 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6.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1.6.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2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7 31 日至 2020 8 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8 20 9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盐城ABCD合成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发布。

9.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楼十楼

邮 编:224001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广场1#-404室

邮 编:224001

联 系 人:陈利燕

电 话:187*****648

传 真:

电子邮箱:********6@qq.com

2020 7 31

文件正文PDF附件:
********-***e-4162-a76b-ecc46cfc444d">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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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黄浦江路(东环路-黄山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浦江路(东环路-黄山路)道路工程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黄浦江路(东环路-黄山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盐开行审经审[2019]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黄浦江路(东环路-黄山路)道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起东环路,西至黄山路

2.1.2建设规模:城市次干路,15米混合车道(沥青路面),两侧各4.5米人行道(荷兰砖铺装),人行道上1.5米宽绿化带,全宽24米,总长约395.696米,道路面积约8850m2

2.1.3合同估算价:795万元

2.1.4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25日,竣工日期:2020年12月25日

2.1.5 其他: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黄浦江路(东环路-黄山路)道路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雨水管道、土方、交通设施、绿化、路灯等工程的包工包料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有权对工作量进行增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6.其他要求:

3.1.6.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

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9 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6.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1.6.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2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7 31 日至 2020 8 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8 20 9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盐城ABCD合成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发布。

9.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楼十楼

邮 编:224001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广场1#-404室

邮 编:224001

联 系 人:陈利燕

电 话:187*****648

传 真:

电子邮箱:********6@qq.com

2020 7 31

文件正文PDF附件:
********-***e-4162-a76b-ecc46cfc444d">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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