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嘉祥县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治理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嘉祥县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治理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嘉祥县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治理方案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 | ||
行政区域 | 济宁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31日18:5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8月11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子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嘉祥县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治理方案采购项目 | 1 | (一)《采购法》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①在中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②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若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④资格后审。 | 145.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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