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二次)招标公告

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二次)招标公告

长乐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MSZB 2012-08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乐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规划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乐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
2.2.建设地点:福建省长乐市;
2.3.项目概况:
根据长乐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针对流域特性、开发利用、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从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提出开发的方针、任务和规划与保护的目标,因此,按照长乐市政府的要求,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科学合理的水资源配置,全面开展水源工程建设,以资源的承载能力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启动长乐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
本项目的规划编制内容包括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中长期发展需水预测、节约用水及再生水利用、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战略、供水预测、水资源配置、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规划实施效果评价、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措施。
2.4.招标类型:规划编制招标;
2.5.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项目所含全部内容的编制工作及其它相关服务。
2.6.质量要求及标准:达到国家最新的规划设计标准要求及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含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⑤工程咨询(含水利工程专业,服务范围须含规划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
3.4.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评标办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6月11日至2012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2日下午3时00分,地点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2层)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乐市水利局
联 系 人:林甦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粘先生 叶先生
电 话:****-********
传 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72

交易中心名称: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2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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