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五爱高级中学教室光环境改善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五爱高级中学教室光环境改善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2-2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教室光环境改善(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项目使用单位:上海市五爱高级中学 5、交付地址:甲方指定 6、交付日期:甲方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573540.00元(国库资金:57354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9、最高限价:57354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到位。 11、项目联系人:施其寿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8-02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0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三证或五证合一);(2)法人代表授权书(需明确授权给本单位在职职工、法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报名资料请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8-02 16:00:00至2020-08-07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代理机构将于: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上午9点--下午16点现场受理报名,逾期报名概不受理。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现场发布纸质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招标文件领取地址: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施其寿联系电话:********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8-24 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8-24 10: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方斜路515号205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供应商另需携带可上网解密的笔记本电脑、样品。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2)澄清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0年8月10日下午16点整前以邮箱的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邮箱地址:********08@qq.com;代理机构网上形式发布澄清纪要。(3)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16206(工作日9:00-17:00)。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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