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龙泉至浦城(浙闽界)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龙泉至浦城(浙闽界)高速公路工程(下称本项目)经省发改委浙发改函[2012]74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本项目是浙闽两省又一条高速通道,也是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和北京至台北国家高速公路在浙闽间的重要连络线。本项目起自丽龙庆高速公路白马畈枢纽,经龙泉市的八都镇至浙闽界交界处的花桥进入福建省境内,浙境段长约23.220公里,采用高速公路设计标准,投资概算建安费约23.97亿元人民币。项目业主为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
  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开招标,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招标设1个招标代理合同段: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土建、路面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绿化、安全设施、房建、机电等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试验检测、材料、设备、测量控制等招标、投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工程量清单预算及相关专题等事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质;
  (2)2007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最后一次招标出具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1个项目中应同时含土建、房建、机电工程及监理,需附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书)和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并登记于投标人单位,至少最近三个月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缴纳社保(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最近三个月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项目工作组人员:5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最近三个月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缴纳社保(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最近三个月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4日9点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2年6月13至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该投标文件。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请登陆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Http://www.zmctc.com.cn)。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186-1号美达丽阳国际商务中心10楼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


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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