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应急设备五招标公告

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应急设备五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应急设备采购五

项目编号:0000

采购人名称:日喀则市卫健委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日喀则市科技路5号

  1. 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X光透视机

1

2

眼科检查设备(函裂隙灯、非接触式眼压计、前置镜、直接检眼镜、眼底照相仪、电脑验光仪(函角膜曲率)眼部AB超)

1

3

床旁血滤机

2

4

血液透析机配套水处理系统

1

5

肠镜器

1

6

胃镜器

1

7

显微镜

1

8

过氧化氢喷雾消毒机

2

9

高压蒸汽灭菌器

1

10

冰箱-20℃

1

11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1

12

移动空气消毒装置

29

13

紫外线空气消毒

29

14

万能手术床

1

15

ICU专用床

2

16

病床

50

17

多功能病床

10

18

多功能抢救床

5

19

产床

1

20

妇科检查床

2

21

气垫床

10

22

抢救床

2

23

手术床

1

24

抢救推车

4

25

床头柜

50

26

病人推车

5

27

被褥床单

150

28

轮椅

5

29

输液架

50

30

输液配药相关设备

8

31

毒麻精药专柜

1

32

氧气面罩

50

33

氧气桶45升)

20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自拟声明);

(5)投标人需提供本次项目相关的营业执照及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以发布公告前营业执照登记的时间及范围为准)。

(6)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9)提供当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文件精神及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避免因人群聚集带来的传染风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资格要求资料和设备详细参数、价格文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并于2020年8月4日,上午10:00之前(北京时间),发送至rkzzfcgzx@126.com邮箱。

五、供货时间:8月10日前供货并运到指定地点。

六、供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区、樟木口岸、吉隆口岸

七、其他要求

1、此次报价中包括运输费、税费、安装调试费。

2、如有进口设备需要提供厂家授权书。

3、所有仪器设备必须能够在高原环境正常运行。

八、成交原则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根据产品价格、参数、质量、服务、供货周期最短前提下,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说明

1、投标文件中必须要有报价预览表:主要有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合计、参数、配置清单等。(参数必须详细)

2、投标文件中包含的每类产品应将图片、说明、注册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扫描整合为一个文档,并以产品名字命名,最终所有产品文档及相关资料编入投标文件夹中报送。

3、投标文件夹以参标公司名称及参标项目名称、编号命名。

4、投标文件中必须有法人签字盖章的供货时间承诺书。

日喀则市卫健委

2020年8月2日


标签: 应急 提升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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