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2020年10个村环境综合整治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房县2020年10个村环境综合整治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房县2020年10个村环境综合整治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
招 标 公 告
项目概况
房县2020年10个村环境综合整治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翘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8月26日下午15:00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号
2、项目名称:房县2020年10个村环境综合整治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
3、工程地点:土城镇讨寺方村、穿山村、葛坪河村、黄泥村、小亭村、大河村
4、预算金额:229.70万元
5、最高限价:229.70万元
6、采购需求:综合整治内容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包括污水处理设施、三格厌氧池及配套污水管网和污水检查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9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企业纳税发票和项目班子成员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为社保发票和经社保局核定的人员名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3)投标人能够对后期运行维护工作中出水水质达到湖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1573-2019)做出承诺。
3、信用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下载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8月3日至 2020年8月7日,每天上午8:00 至 11:30,下午 14:30至 17:30
地点:湖北翘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259号)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第二项投标人资格条件内所有原件资料和全套复印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清晰可辩,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否则不予受理)以上资料核验原件无误后,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获取谈判文件。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 年8月26日 15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县分中心(房县驰安世纪大酒店二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房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房县城关镇房陵大道
联系方式:186*****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翘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
地址: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25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成 瑞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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