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次区乡镇(村)供水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廊坊市安次区乡镇(村)供水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安次区乡镇(村)供水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Z1310002006832001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安次区水利局 |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安次区银河南路121号 |
采购人联系人:张丽雅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292321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付蔚、常晋泉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9052068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金额:404663800.00元 |
项目实施地点 :廊坊市安次区 |
供货时间:合作期限为30年(含2年建设期)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三,本项目实施方案。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采购需求:廊坊市安次区水利局经安次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社会资本;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作协议;社会资本方独资成立项目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100%。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订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安次区政府。 |
资格要求: 一、本次采购要求社会资本方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投标人其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 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联合体投标人其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 3、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商业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或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或贷款意向函,三项合计不低于2.8亿元(联合体投标人其联合体成员累计满足即可);? 4、投标人近三年度(2017、2018、2019年度)每年度的净利润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上述要求以经审计的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联合体投标人其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5、 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总投资额不低于4亿元的国内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或建设或运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者审批、核准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人其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6、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人其资质认定按资格预审公告第9款要求进行认定); 7、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施工方人员为准); 8、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是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人其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 9、本次公开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9.1 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明确各成员的股权出资比例、职责分工等,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9.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9.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4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对此予以认可; 9.5 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改变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10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投标。 二、公开招标阶段只允许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竞争。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它 |
招标文件售价:0元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日10时30分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
项目联系人:付蔚、常晋泉 |
联系方式:0311-69052068 |
传真电话:0311-69052033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9052068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 |
备注:1、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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