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会议及活动布展服务招标公告

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会议及活动布展服务招标公告



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会议及活动布展服务机构选择
招标公告

1、我公司受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招标编号为2012HYG0610的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会议及活动布展服务机构选择进行代理招标,本工程已由长春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会议及活动布展服务机构选择。

2.2招标范围:会议及活动布展服务机构选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2.5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2.6服务地点:按照建设单位要求的地点进行服务。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须包含庆典服务或会展服务等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法人;$ F9 t) Y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L8 p1 A, T* p$ }
(3)具有为举办庆典活动的社会资源和传媒资源;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6月11日到2012年6月15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9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套);

(5)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招标文件每套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志华

联系电话:****-******** 传真:****-********

2012年6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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