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幼专音乐教育系校内实训室改建项目(乐器)网上询价公告
重庆幼专音乐教育系校内实训室改建项目(乐器)网上询价公告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乐器 配置要求: 本次采购商品为96贝斯手风琴20台、21红木古筝20台。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 | ¥100,000.00 | 1(项) | ¥100,000.00 |
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模板:投标文件”中所规定的的格式、内容制作招标文件,加盖公章,并将扫描件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务必清晰;
2、附件中若涉及的相关检测报告、承诺书、证明材料等须上传原件扫描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查验原件。
3、为保证本项目售后维修服务及时有效(需在2小时内响应),供应商须保证在万州区具有售后服务点(投标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注:1、若未按照采购人上述要求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费用。
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全部商品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金额付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