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2020-2021学年度学校营养餐采购项目
阜城县2020-2021学年度学校营养餐采购项目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营养餐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阜城县教育局(行政) | ||
行政区域 | 阜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03日09: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7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0年08月0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跃飞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阜城县教育局(行政)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阜城县富强西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石家庄和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街416号塔坛国际商贸城9号写字楼71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GZB-2020-0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养餐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将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八项“技术文件”附表2中的“后附:自有库房附产权证明;租赁库房附库房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投标人配置库房如果在阜城县境内的,需提供已经取得的阜城县市场监管局验收合格证明和阜城县审批局审批文件,或者提供取得阜城县市场监管局验收合格证明和阜城县审批局审批文件的承诺以及承诺书。”更正为“后附:自有库房附产权证明或租赁库房附库房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仓库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登记的仓库不同,需提供参与投标的仓库具有合法经营食品许可的库房证明。”2、将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办法”中“拟投入本项目库房配备情况”评议标准及评分标准中的“投标文件中附自有库房附产权证明或库房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投标人配置库房如果在阜城县境内的,需提供已经取得的阜城县市场监管局验收合格证明和阜城县审批局审批文件,或者提供取得阜城县市场监管局验收合格证明和阜城县审批局审批文件的承诺”更正为“投标文件中附自有库房附产权证明或库房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仓库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登记的仓库不同,需提供参与投标的仓库具有合法经营食品许可的库房证明。”3、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08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阜城县教育局(行政)
地址:阜城县富强西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石家庄和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街416号塔坛国际商贸城9号写字楼719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跃飞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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