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区北区道路铺筑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区北区道路铺筑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区北区道路铺筑工程

(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区北区道路铺筑工程(一期)已由金塔县交通运输局以金交政许〔2020〕41号批复施工图设计,建设资金为向上争取、政府债券和县财政拨付等多渠道解决。建设单位为金塔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区北区道路铺筑工程(一期)

(二)建设单位:金塔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

(四)建设规模:

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区北区道路铺筑工程(一期):全长6.068公里,包括6条线。其中:纬七路起点接经二路北段K0+908,终点位于园区西北侧拦水坝前18米处规划西环路,全长1. 539公里:纬六路西段起点接纬六路终点K0+789,终点位于园区西北侧拦水坝前17米处规划西环路,全长0.732公里;经一路南段起点接聚航新材料和酒泉元春化工十字路口沥青路面,终点位于酒泉元春化工西侧,全长0.467公里;经一路北段起点接经一路南段终点,终点位于纬八路西段K0+600.4,全长2.099公里;纬五路起点接经一路北段K0+406.5,沿虹艳化工南侧至拦水坝前17米处接至规划西环路,全长0.721公里;经一路连接线起点接经一路沥青路面,路线由东向西布设,连接宇迪药业、新地实业,终点位于新地实业西侧围墙处,全长0.510公里。

(五)主要技术标准:全线按照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6米,路面宽度12米,两侧各2米砂砾路肩。路面结构为: 3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AC-10) +4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16)+16厘米水泥(含量5%)稳定砂砾基层+16厘米水泥(含量4%)稳定砂砾底基层+10厘米厚天然砂砾功能层。全线设置热熔反光型路面标线及PVC排水管等。

二、合同段划分

1.本项目标段划分如下:设1个施工合同段、设1个监理合同段。

合同段划分表


合同段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项目位置

备注

SG

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区北区道路铺筑工程(一期)施工

全长6.068公里

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

JL

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区北区道路铺筑工程(一期)监理

2.计划工期:计划2020年9月1日开工,2020年10月30日完工,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监理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合同段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近三年内(2017年7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同等级或以上等级同类工程不少于两项,且累计里程达10km(包含10km)以上工程施工项目,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社会信誉;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近三年内(2017年7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同类公路工程施工经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近三年内(2017年7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同类公路工程施工经历(同类工程指累计建设里程、设计标准、建设性质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专职安全员有安全员证书,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其他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和职称证。

2、监理合同段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它监理人员(监理团队)应具有公路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公司注册人员。投标人在近五年内须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和良好社会信誉的独立法人单位。

3、根据《酒泉市2019年度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酒泉区域内公路项目投标活动;在本省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其它要求:

(1)施工企业须提供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酒泉市投标企业由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具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即可,无需到市劳动保障监察科盖章;外埠企业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时,由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即可。

(2)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落实农民工工资管理四项制度的通知》(甘交公路【2018】168号)文件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标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活动。

五、投标人须知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

2、投标人于2020年8月3日9时00分—2020年8月7日17时00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塔分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各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成功后,须将附件《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于2020年8月7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投标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含网页相关链接的中标公示复印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402902700@qq.com),逾期或未发送将不予受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施工合同段: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监理合同段: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账户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系统生成虚拟子账号

缴纳方式:各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账户缴纳或电子保函)。

缴纳保证金须知: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申请保函(保证金子账号和保函二选一),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银行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模式,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49.4.13.167/jqggzy/)“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可通过“申请保函”进行所参与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www.ggzyjypt.com.c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按照“甘肃交易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含纸质标转换)”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固化完成的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固化完成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代理机构或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 4006131306

2.本项目投标文件固化使用“甘肃交易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含纸质标转换)”,各投标企业须办理招投标CA证书。

投标CA证书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办理:

(1)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ejiaoyi.xin/)网上申请办理后到现场取锁;

(2)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站网上申请办理后由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操作人员顺丰邮寄;

(3)带全所需资料现场办理取锁;

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

兰州市: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8号昌运大厦12楼12D

联系电话:0931-4875561 4006131306

酒泉市:酒泉市肃州区新城街道(阳光小区南侧莫高路2-16号7号门店中旺小区正对面)

联系电话:0937-2851988 4006131306

具体操作详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ejiaoyi.xin/)“下载中心”中的《交易通证书办理须知及材料》。

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在中标后将各人员证书交至招标人处以便于管理及核查,直至本项目完工。

九、投标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中装入清晰可见的复印件、扫描件即可。投标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开标结束后资质证件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代理公司或业主单位反映。

2.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如有虚假,投标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塔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金鑫工业园解放路段东侧

联系人:张天鑫

电 话:18893290805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瑜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酒泉办公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广场东路飞天写字楼 407室

联系人: 闫欢杨瑞刚

电 话: 18219977733 18993757005

监督单位: 金塔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937-4421233

2020年7月31日


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doc



标签: 化工 产业园 循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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