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龙峰小学、岳盟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学校(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广东龙峰小学、岳盟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学校(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摘要:本公告受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3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深圳龙峰小学、岳盟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学校全过程工程咨询,所属区域:广东-深圳,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招标编号:4403102020018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龙峰小学、岳盟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学校
项目编号:44031020200185
招标项目名称:龙峰小学、岳盟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学校(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00185001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龙峰小学、岳盟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学校(全过程工程咨询);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0-07-31 09:00 至 2020-08-06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0-08-03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0-08-04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周雍容
办公电话:2333695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昆鹏
办公电话:1352885751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1020200185001001
标段名称:龙峰小学、岳盟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学校(全过程工程咨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部分估价:1792.36878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龙峰小学、岳盟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学校(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招标范围为项目咨询与工程监理一体化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项目咨询: 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前期工作管理、设计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BIM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报批报建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2)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监理及后续服务管理以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不含电力管线迁改工程)。 (3)提出创新技术应用、智慧工地建设等策划方案,并监督相关单位实施。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依法承担与项目管理工作、工程监理工作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为具备国家发改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证书(建筑专业),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建筑专业)且公司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包含建筑工程的单位。 注:根据深建规〔2018〕3号文,本项目不接受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参加全过程咨询或监理招标项目的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国家发改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证书(建筑专业),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建筑专业)且公司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包含建筑工程(须截图证明); (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为具备国家发改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证书(建筑专业),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建筑专业)且公司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包含建筑工程的单位 注:根据深建规〔2018〕3号文,本项目不接受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参加全过程咨询或监理招标项目的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拟派):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提供一项近5年(自截标之日起倒算)在项目中担任总负责人的房建工程项目管理业绩或房建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不含代建业绩),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建业绩: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合同签订日期在近5年之外的,需提供业主出具的项目在建证明; 2)已完工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已完工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 若上述材料不能证明其为该项目总负责人代表业绩的,应提交其他佐证材料。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代建业绩不予认可。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需拟派2名总监理工程师,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相互兼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行为须满足《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业绩要求:提供一项项目总负责人近5年(自截标之日起倒算)在项目中担任总负责人的房建工程项目管理业绩或房建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不含代建业绩),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建业绩: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合同签订日期在近5年之外的,需提供业主出具的项目在建证明; 2)已完工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已完工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 若上述材料不能证明其为该项目总负责人代表业绩的,应提交其他佐证材料。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代建业绩不予认可。
其他:1、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由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中标候选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核查后,如有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形的或其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由原定标委员会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在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 3、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招标人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期间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 友情提示: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标签: 全过程 学校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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