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五里街镇停车场雨污水改造及照明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永春县五里街镇停车场雨污水改造及照明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永春县五里街镇停车场雨污水改造及照明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福建省昌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元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超胜建设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本招标项目 永春县五里街镇停车场雨污水改造及照明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永春县五里街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 公物泉招【2020】562
2.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为48.3397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1)工程类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室外排水明沟及挡土墙修复、总体道路、景观照明、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预算审核书。
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5.招标控制价: 48.3397万元 。
6.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9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的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的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自2019 年12 月30 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将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三、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20年8月3日8:00至2020年8月8日18:00(北京时间)前到招标代理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仟整人民币。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7日内无息退还。
六、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于2020年8月18日10:00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开标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300号后栋二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还应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逾期将不予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五里街镇人民政府(盖章)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永明路10号,邮编:362600
联系人:叶锦德;电话:135*****267;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邮编:362000
联系人:杨先生、张先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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