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精加工厂EPC总承包无标段招标公告

石材精加工厂EPC总承包无标段招标公告

石材精加工厂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材精加工厂EPC总承包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西藏天路石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材精加工厂EPC总承包;
2.2项目编号:HNCA-QS-FJ-*******
2.3建设地点:西藏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工业园区;
2.4建设规模:拉萨曲水县聂当乡德吉村建石材加工厂,拟新建办公楼3060㎡,食堂750㎡,职工宿舍3250㎡,厂房40000㎡(按照两倍计算),实际为20000㎡,花岗石生产线年生产60万㎡板材、3万m3路沿石,大理石板材20万㎡(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招标范围:包括施工、设计、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7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贰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需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备案,牵头人同时需按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在报名期内备案有效,至少需具备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劳务员)。

3.5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节假日除外),登陆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现场开具票据,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西藏自治区交易中心(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西侧)。
5.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或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将被否决。
5.3根据2020年3月12日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发布《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通知:参加开标会委托人须是项目备案委托人。石材精加工厂EPC总承包,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二代),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天路石业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工业园区
联 系 人:贺总
电 话:136*****44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新藏大路阳光都市12栋1单元702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180*****712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8 月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精加工 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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