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2020年实验室专用设备(第二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2020年实验室专用设备(第二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2020年实验室专用设备(第二包)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
行政区域呼和浩特市公告时间2020年08月03日10: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8月03日至2020年08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5日15:00
开标地点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118中星国际7楼)
预算金额¥23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静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阿牧古龙 ****-*******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118号中星国际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焦静****-*******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2020年实验室专用设备(第二包)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AC*******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2020年实验室专用设备(第二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全自动石墨消解仪、QuEChERS自动样品处理系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进口)、高通量自动洗板分液系统(进口)、冷冻研磨仪、全自动石墨消解仪

6套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各项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止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3日至2020年08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20年08月03日 至 2020年08月10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12:00时,下午 14:30— 17:00时提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118中星国际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 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 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投标产品的证明材料(进口产品);
  4. 供应商近一年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凭证,供应商近一年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为准);
  5.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到aochenzhaobiao@sina.com注明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后,供应商需填写由代理机构提供的电子版《报名供应商登记表》,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邮寄到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37号        

联系方式:阿牧古龙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118号中星国际7楼            

联系方式:焦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静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用设备 实验室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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