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二期围涂工程原位观测标
龙湾二期围涂工程原位观测标
温州市龙湾二期围涂工程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0-023
温州市龙湾二期围涂工程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农经【2009】343号文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围涂面积约3.445 万亩(22.97km2)、总投资约为19.4369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龙湾区瓯江口南侧的东海岸,计划于48个月建成。项目业主为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温州市龙湾二期围涂工程原位观测标
1、标段内容:本工程位于浙东南的瓯江口南侧的东海岸,东临大海,南至瑞安市交界线,西接丁山一期围垦、天城围垦、永兴围垦、海滨围垦,北与温州浅滩工程隔江相望。围区总面积3.445万亩,为Ⅲ等工程,主要由主堤、北堤、南堤、围区施工道路及水闸组成。本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94369万元,计划施工总工期48个月。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海堤工程原位观测设备的采购、率定、安装埋设与调试、工程阶段性测量(包括发包人要求的进度工程量复测验方工作)、施工期观测、保修期观测、观测技术培训、观测资料的整编分析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采用1个标段进行招标。本标段投资约680万元,其中一阶段约 490 万元,二阶段约 190 万元;计划工期2012年4月1日~2016年3月31日,其中一阶段工期27个月。本标段北堤、主堤桩号0+000m~2+988m段及二阶段所有内容有可能取消或有较大变化。;
2、资格条件: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 (2)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 (3)技术负责人应持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09年1月1日以后)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浙招办〔2009〕23号文);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04年1月1日(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评价书日期为准)以来完成的单个合同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围垦工程原位观测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出具的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书。①和②均需提供。如上述材料不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可采用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余材料不予认可。 (5)本项目班子中需配备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1人,测量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1人,水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1人。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 7 月 5 日上午10:3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处(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2年06月13日至2012年06月19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1号位
招标人地址:温州市龙湾永中北山下72号
联 系 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
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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