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示范区智慧医疗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国际合作示范区智慧医疗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慧医疗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TJT-2020-ZHYL-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慧医疗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叁〔2020〕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慧医疗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投资:42000.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56054.00m2,建筑面积61982.79m2,新建1座智慧医疗企业办公和服务用房,设计结构19层,两侧建设3层框架结构附属用房。

2.4建设地点: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至长德丙五路,南至雅林路,西至长德丙十街,东至雾海西街。

2.5招标范围: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慧医疗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EPC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6监理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同时企业资质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总监理工程师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5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7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

3.9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1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用直播方式开标,网上邮件方式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04日至2020年08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03@qq.com邮箱获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将获取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03@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及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纸质版“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和加盖公章的获取材料尽快邮寄至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信息截图)。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公示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的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示页截图。

(6)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截图。

(7)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4.2 招标文件人民币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净月大街1号万豪世纪广场B座长春开元颐居酒店万豪世纪广场店五楼多功能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吉林省、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米沙子镇长德环卫基地大楼

联 系 人:李涛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邮 编:130000

联系 人:姜月奇

电 话:****-********

电子邮件:********03@qq.com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 创新创业 智慧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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