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3034]越秀区新河浦片区排水单元达标攻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JG2020-3034]越秀区新河浦片区排水单元达标攻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越秀区新河浦片区排水单元达标攻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原因 |
1 | (主)广东冠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广州市恒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 不通过 | 设计项目负责人未在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内 |
3 | (主)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通过 | |
4 | (主)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成)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 通过 | |
5 | (主)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主)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中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主)汕头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成)上海中凯华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主)广东诺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宏涛水务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0年08月01日00时00分至2020年08月03日23时59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绿化养护第二工区 | |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西路东湖公园北门晓园内 |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东川路2号东川大厦4楼 |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绿化养护第二工区
2020年08月01日
附件: | 159*****69928.pdf" target="_blank">1.资格审查报告.pdf 159*****19126.pdf" target="_blank">2.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159*****99718.pdf" target="_blank">3.投标申请人资格能力条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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