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2020-2021年度招商企业宣传视频拍摄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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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2020-2021年度招商企业宣传视频拍摄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轨道客车装备产业园区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2020-2021年度招商企业宣传视频拍摄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按需求录制宣传片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项目预算:1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公告期间查询;

3.5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或同类项目制作经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中,非不可抗力,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在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下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复印件复印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8月25日14:00时(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A22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宽城区轨道客车装备产业园区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姜家村建业大街168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

邮编:130000

联系人:吕洪水

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拍摄 企业宣传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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