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关于独墅湖小学升旗台改造磋商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关于独墅湖小学升旗台改造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独墅湖小学升旗台改造的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YLZX2020-WZ-C-045号


项目名称:独墅湖小学升旗台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玖仟捌佰玖拾肆元零柒分(¥:229894.07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独墅湖社区独墅湖小学升旗台改造。


2、本工程招标范围:独墅湖小学升旗台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见设计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


3、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工程地点:独墅湖小学


5、工程质量:合格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清单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B、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C、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07月31日至2020年08月0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4)CA办理咨询电话:****-********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QQ:********3(软件客服)。****-********139*****964(业务咨询)。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及项目相关信息获取方式: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并打印、保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报名供应商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中自行关注本项目补充文件以及成交公告,未及时关注或获取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5、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身份证等资料。


评审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政府采购办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政府采购办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3.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政府采购监管电话: ********


4.关于明确投标(响应)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告〔2020〕7号):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如在现场缴纳投标(响应)保证金的环节,提供书面《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本单位属于中小微企业;②本单位确受疫情影响;③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和《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的,应免收其投标(响应)保证金。


八、联系事宜: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郭新东路1号


联系人:陆宇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天灵路25号国际科技大厦3幢1203室


联系人;焦霖隽、张敬柏


联系方式:188*****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霖隽、张敬柏


电话:188*****191



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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