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公司物资供销部(相关单位)石英砂公开竞价公告TGWZ-SLWZ-2020613
铜陵有色公司物资供销部(相关单位)石英砂公开竞价公告TGWZ-SLWZ-2020613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铜陵市 | |
项目名称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物资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 | 2020年07月31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物资供销部(相关单位)石英砂公开竞价TGWZ-SLWZ-*******
竞价编号:TGWZ-SLWZ-*******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8月7日9:00 | ||||||
竞价内容:物资供销部(相关单位)石英砂公开竞价 | 询价人 | 倪搏 | 联系方式 | ****-******* | ||||
【重要声明】 | ||||||||
1、公开竞价是铜陵有色集团为规范自主采购管理,推进阳光操作而采取的公开竞争性采购方式,仅适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性物资以及不具备招标条件的部分物资采购。 | ||||||||
2、竞价开标在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竞价投标人可到现场观摩开标过程并接受答疑。 | ||||||||
3、中标结果仅直接通知到竞价中标人,不再另行发布中标公告。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竞价投标人可向投标受理人金诚招标公司提出书面异议。 | ||||||||
4、投标人中标后应及时签订并履行合同;若违约,按《铜冠物资公司失信供应商管理处罚细则》处理。 | ||||||||
5、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无正当理由不交纳的,将列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 ||||||||
6、鉴于当前防疫形势,为方便公开竞价投标商报价,仅接受投标商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价,公开竞价专用收件邮箱账号:tlyszxbj@tlys.cn 投标要求:1)报价单须为加盖印章的PDF格式文件,以邮件附件形式推送,不接收其它可编辑格式文件,内容应清晰可辨; 2)邮件主题栏中内容格式须为:“截止时间**年**月**日9:00”+“竞价编号”+“报价单位简称”; 3)投标人报价函和其它资料须扫描到一个文件中作为邮件附件,附件名格式须为:“竞价编号”和“报价单位简称”; 4)同一竞价内容,只允许投标人发一次邮件投标,若更改报价,投标人应及时撤回错误报价邮件。 | ||||||||
【竞价须知】 | ||||||||
竞价投标人报价前应认真阅读《竞价须知》(请点击查阅)。 | ||||||||
因竞价投标人制作、推送报价文件不符合要求,以及发现竞价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导致被判定为投标作废的后果,由竞价投标人自行承担。 相关报价函、委托书附件如下,请点击下载。 |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销部公开竞价报价函》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一、竞价内容 | ||||||||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熔炼石英砂||规格:粒度<1mm,其中0.1~0.5mm≥80%,成份:SiO2≥91%、Al2O3≤6%、Fe≤0.5%、As≤0.1%、F≤0.1%、H2O≤6% | 结算方式:二氧化硅含量:根据买方使用单位的随机抽样检验结果,如果二氧化硅含量低于91%大于88%时,照实扣量;低于88%时照实双倍扣量;二氧化硅含量低于85%时,按废品处理,买方将不予结算(按抽样代表量);若累计出现三次二氧化硅含量低于85%时,则视为卖方无履约能力,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卖方缴纳的履行保证金不予退还;水份:卖方应加强石英砂水份控制。所供货物含水6%以内,按招标文件和技术协议约定,视为合格。货物含水大于6%时,所超过部分照实扣量。 | 吨 | 120000 | 接需方通知分批送货,送货期限2020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 金隆、金冠公司仓库(金隆约4万吨,金冠约8万吨) | 数量为预估量,按实际用量结算。本次竞价最终确定2家供应商,最低报价者供金冠铜业公司,次低价者按最低价供金隆公司。 | |
合计(总价) | ||||||||
二、相关要求 | ||||||||
1、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供货合同的权利,具备履行合同供货能力;非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低100万元,截止开标日企业注册时间不低于2年;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有不低于20万吨砂岩砂(不含机制砂)的经营业绩(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备查)。 2)投标人在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最高人民法院平台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相关主体是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以及受到市级及以上招投标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的,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投标人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有失信交易行为记录且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包括同一控制人的其他投标商将按照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失信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4)投标人近一年内未涉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或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投标人需提供在铜陵地区有20000吨以上储备能力的自有货场相关材料或提供相同储存能力货场租赁的意向性协议(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6)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履行期间在铜陵地区货场存货保持10000吨以上的书面承诺函。 7)投标人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后10日内,在铜陵地区货场的存货不低于5000吨,否则,视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取消中标资格。 | ||||||||
2、投标人报价及交货方式:报价含13%增值税,免费送货到各使用单位。 | ||||||||
3、包装与运输要求:包装适合本竞价货物的运输及装卸。 | ||||||||
4、付款方式:发票入帐后2个月内支付50%现款和50%4个月的电子承兑。 | ||||||||
5、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三日内,提交到买方指定帐户。合同履行完毕后,原额返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不能正常履约,除中止合同外,保证金不予返还。 | ||||||||
6、投标时,应对所报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技术标准描述完整,与本询价表有偏离的,投标时应作偏离描述,应明确偏离原因,是否完全替代。其他偏离在报价表中予以说明。 | ||||||||
7、对关系到产品价格、质量的主要部件,要注明原材料的材质、规格等信息,必要时,组件和总成件要注明供货范围。 | ||||||||
8、竞价指定品牌的,请按指定品牌产品报价;非指定品牌的,投标人须注明拟供产品品牌(或制造单位)。 | ||||||||
9、合同期满后如果市场行情稳定,双方可协商续签下一合同期供货合同。 | ||||||||
10、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30日内。 | ||||||||
三、投标受理时间 | ||||||||
公告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 | ||||||||
四、投标受理人 | ||||||||
名 称:铜陵金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长江西路有色公司大院主楼左侧新办公楼金诚招标108室 | ||||||||
投标接收邮箱:tlyszxbj@tlys.cn | ||||||||
四、投标受理人 | ||||||||
名 称:铜陵金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长江西路有色公司大院主楼左侧新办公楼金诚招标108室 | ||||||||
投标接收邮箱:tlyszxbj@tly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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