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资[重新招标第1次]招标公告

应急物资[重新招标第1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08-03信息来源:5
第一章 采购邀请
受金湖县粮食购销总公司的委托,金湖易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应急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网上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二次)
项目编号:zjg********3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共采购单帐篷(12平方)156顶;折叠床800张;折叠桌椅200套;移动厕所15个(水冲式7个,集粪打包式8个);应急照明灯(5W LED充电式)10个;棉被800床。具体内容详见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3万元,如果报价超过预算均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注册会计师审定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指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
(4)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0年1月-2020年6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纳税和社保等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印章齐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4、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采购文件第六章第五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采购文件信息
(1)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其它系统—金湖易采—投标人界面获取。
(2)相关资料获取地址为:供应商直接进入“金湖易采”、“投标人”中下载投标项目,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它系统—金湖易采—投标人。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壹佰零伍元整 ,售后不退。
五、采购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0年8月6日下午15:00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由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
3、本次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4、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注: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 2020年8月6日下午15:00
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三楼开标六室
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钱主任
(2)联系电话: 137*****002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谢工电话:180*****638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谢工电话:180*****638
(3)联系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西二区301室
(4)电子邮箱:********67@qq.com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中注册并完善诚信库建设,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不接受投标人开标现场使用 CA 证书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保证金金额10000元整。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交纳至采购文件中指定帐号。交纳形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第14条。
2、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金湖易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4、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 70%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十、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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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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