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派出所监控室及图像机房运维和分控机房运维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3.3 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派出所监控室及图像机房运维和分控机房运维 2、招标编号:SHXM-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20-1184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分两个包件,各包件之间相互独立,请投标供应商务必对应报名的包件投标。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包件一:派出所监控室及图像机房运维,本次维护项目涉及分局下属64家派出所监控室及各基层科所队、公安处、办公大院内的所有共计100余个机房,各个机房承载了城市图像监控系统、高清卡口系统、公安110接处警、公安网络、新区政务网络等各公安通信业务,为确保各公安通信业务的正常运行,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公安业务,必须对其进行运行维护。包件二:分控机房运维,本次维护项目涉及分局下属9处分控机房。各个机房承载了城市图像监控系统、高清卡口系统、公安110接处警、公安网络、新区政务网络等各公安通信业务。本项目对计算机机房内的各类设施实施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尽可降低机房设施故障率,并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以确保整个机房设施的正常运行。采购预算金额:包件一:1,700,000元(一年)(国库资金:1,700,000元);包件二:1,590,000元(一年)(国库资金:1,590,000元) 5、交付地址:浦东新区内用户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9、最高限价:/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1、项目联系人:陆智宏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8-03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10 14: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8-03 14:00:00至2020-08-10 14: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8-26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8-26 14: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3、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九、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