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公安局智能办案中心系统升级和网上督察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平定县公安局智能办案中心系统升级和网上督察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平定县公安局智能办案中心系统升级和网上督察施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应能力的厂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PZC2019_GZ020

二、预算金额:851709.61元

三、项目名称:平定县公安局智能办案中心系统升级和网上督察施工工程

四、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办案区升级改造项目:为保证与省公安厅执法全流程管理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数据共享,实现全流程实时、准确定位,本次智能升级改造主要包括软件系统升级、配套硬件设施增设、网络系统扩容部署。

网上督察项目:目前平定县公安局管辖各派出所值班室及户籍室均为模拟摄像机存在图像看不清且经常性掉线无视频、遇到紧急情况调取监控视频无法清晰看清事件的发生过程。结合目前督察监督工作的需求,将辖区派出所值班室、户籍室的老旧模拟摄像机更换成全彩网络摄像机,以满足督察监督工作的要求。

2、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质保期限一年,保修、保养期内,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中标单位在收到单位的通知后保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提供7×24小时维护服务。

3、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完成项目安装调试。

4、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过验收完后付全款的95%,一年之后工程没有出现问题,付清余款。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安防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年度内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

1、4、提供投标单位信用信息查询资料,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1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30-17:3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平定县行政审批管理局5楼507室)。

九、联系人:吕俊义(采购中心)联系电话:5616639

王彦斌(公安局)联系电话:18935326616

十、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9:00—9:30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2020年8月25日上午9:30分

2、地点: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平定县行政审批管理局5楼506室]

十二、特别提醒: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有关事项的变更将以公告形式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变更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2、如潜在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开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逾期将以无异议处理。

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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