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仪器(皮革类第二部分、化学类)招标公告

检测仪器(皮革类第二部分、化学类)招标公告

检测仪器(皮革类第二部分、化学类)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检测仪器采购(皮革类第二部分、化学类)
采购编号: 0611-b********28-6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产品制造厂或制造厂总代理的有效授权书或代理协议书;
2、进口仪器应标明原产地。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2年06月12日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2年06月28日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在本中心报名,并交纳标书费。
传真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汇至本采购公告所指定的账户,请在银行的汇款凭据的备注栏中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所参与分包号。
请将上述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已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所参与分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等相关信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
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并交纳标书费后,才具备投标资格。
采购文件售价(元): 300.00/分包(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2年07月03日 09:3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07月03日 10:0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12年07月03日 10:00
开标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4室
经办人名称: 何源 文杰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023)******** ********
采购代理机构账号: 户 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建新北路支行红五路分理处
账 号:****************047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传真: (023)********
分包信息: 包号 说明
1 傅里叶红外光谱仪 1套
2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套
3 气质联用仪 1套
4 显微镜 1套

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0611-b********28-6采购计划编号:11A1661、11A1663采购项目名称:检测仪器采购(皮革类第二部分、化学类)采购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二年六月 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3 -一、招标项目内容- 3 -二、资金来源- 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3 -五、投标保证金- 4 -六、投标有关规定- 4 -七、联系方式- 4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5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5 -二、招标项目需求- 6 -三、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10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11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1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 -三、付款方式- 12 -四、知识产权- 12 -五、培训- 13 -六、其他- 13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14 -一、评标方法- 14 -二、评标标准- 15 -三、无效投标条款- 17 -四、废标条款- 17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18 -一、投标费用- 18 -二、投标人- 18 -三、招标文件- 18 -四、投标文件- 18 -五、开标- 20 -六、评标- 21 -七、定标- 21 -八、中标通知书- 21 -九、关于质疑和投诉- 22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22 -十一、签订合同- 23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24 -一、合同主要条款- 24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 27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29 -一、经济文件- 31 -二、商务文件- 33 -三、技术文件- 36 -四、资格文件及其他- 38 -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所需检测仪器设备(皮革类第二部分、化学类)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号设备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备注1傅里叶红外光谱仪220.22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80.083气质联用仪550.54显微镜200.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产品制造厂或制造厂总代理的有效授权书或代理协议书;2、进口仪器应标明原产地。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6月12日-6月28日工作时间。(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4室)(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3日北京时间10:00(六)开标时间:2012年7月3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电汇、汇票、转账支票、现金等方式缴纳。(二)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建新北路支行红五路分理处账号:****************047(三)投标保证金查询查询电话:(023)********(四)保证金退还方式评审结果公示后,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电话:(023)********六、投标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我中心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恕不接受。七、联系方式(一)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何源文杰邮编:400020电话:(023)****************传真:(02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4室(二)采购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联系人:秦键潘毅电话:(023)****************传真:(023)********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1号(三)采购相关问题咨询: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石元军何源电话:(023)****************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分包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傅里叶红外光谱仪套12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套13气质联用仪套14显微镜套1价格为最终交货价;本次采购的货物除包2外其余可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报价为免税价。 二、招标项目需求(一)分包一:傅里叶红外光谱仪序号设备名称配置及关键特征单位数量备注1傅里叶红外光谱仪1技术参数1.1 主机性能指标※1.1.1 分辨率:优于0.4cm-1※1.1.2 ASTM线性度(ASTM E1421):小于0.1%T (使用3mil Polystyrene,4cm-1分辨率测量)。※1.1.3 峰-峰信噪比:45000:1(峰-峰值,4 cm-1分辨率,1分钟扫描, DTGS检测器,KBr窗片)※1.1.4 波数精度:优于0.01cm-1※1.1.5 光谱范围:7800~350cm-11.1.6 快速扫描:40张谱图/秒(分辨率为16cm-1)1.2、光学台系统1.2.1光源:高灵敏度长寿命碳硅棒光源,无需打开光学盖可以外部更换光源※1.2.2 干涉仪:DSP控制的数字化连续动态调整干涉仪,调整速度达到130000次/秒,具有自动光路准直功能并能保证长程及短程的稳定性※1.2.3干燥密封系统:用于特殊腐蚀性样品的测定,光学台要求特殊密封设计,配有涂有CaF2的密封KBr窗片,有湿度指示,干燥剂可以充电再生,更换干燥剂无需打开光学台1.2.4数据传输接口:USB 2.01.2.5联机功能:具有外接光路输出口,可以与红外显微镜、热分析联机1.2.6快捷操作功能:主机面板配备快捷操作件,用快捷键可以完成谱图采集SOP(常规测定用标准操作步骤流程)※1.2.7系统验证: NG-11玻璃片用于检测器线性测试,1.5mil厚的NIST可溯源PS薄膜,认证轮上必须标有序列号和数据失效日期 1.3红外光谱仪软件1.3.1兼容性:应用软件必须和Windows XP 和Windows Vista 兼容※1.3.2仪器操作完全由计算机程序控制,仪器分析条件可由数据处理系统处理设定,具备数据收集和参数处理功能,如:检测器的识别、光谱分辨、扫描速度、基线校准、差谱等,并且其非编辑谱图文件可提供数据溯源和跟踪1.3.3 SPV系统性能验证功能包括:硬件诊断关键元器件的工作状态;基于ASTME1421的光谱性能验证和测试;文件内容要求的验证方法;系统适应性检查保证附件分析数据的一直性;谱图质量检查保证光谱质量的一直性;带有操作者提示作用的预定维护检测功能提供了预防性监测1.3.4质量控制数据比较功能:高灵敏的数学算法使的物料QC相关检测无需额外创建参考谱图库,软件可直设定用户阈值,即可得到通过/不及格指示,每个样品的光谱状态、所有结果和相关数据可直接嵌入自动产生的报告里1.3.5化学计量学定量和定性方法开发,包括:各种定性判别式分析、B-L定律、CLS、等化学计量统计方法1.3.6红外光谱仪主机厂商开发的专利混合物多组分鉴别软件,创新性的多组分搜索功能,不做差谱可快速鉴别多达4种组分的混合物光谱图。含9400张正版化合物谱库2、配置要求2.1进口红外主机一台2.2透射采样组件:24吨压片机、玛瑙研钵、样品架、KBr窗板2.3液体样品分析附件(液体池)(要求耐pH值2-12)进口高品质2.4固体样品分析附件(智能ATR附件)(要求耐pH值2-12)2.5进口13mm模具2.6DSP控制的数字化连续动态调整干涉仪2.7混合物多组分鉴别软件2.8品牌电脑和激光打印机 1套台1(二)分包二: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序号设备名称配置及关键特征单位数量备注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 技术参数※1.1波长范围:190nm~900nm※1.2波长准确度:±0.3nm※1.3波长重复性:≤0.1nm※1.4噪声:±0.0004Abs/h※1.5漂移:≤0.0004Abs/h※1.6光谱带宽:0.1nm-5nm连续可调,0.1nm步进※1.7光度准确度:±0.3%T,       ±0.002Abs(0~0.5Abs);       ±0.004Abs(0.5~1.0Abs)※1.8光度重复性:≤±0.1%T       0.001Abs.(0~0.5Abs);       0.002Abs(0.5~1.0Abs);※1.9基线平直度:±0.001Abs1.10杂散光:≤0.010%T(Nal220nm;NaNo2340nm)※1.11仪器等级:I级(需提供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院检测证明)1.12 光源:钨灯和氘灯。1.13 检测器:进口光电倍增管。1.14 生产厂(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 1.15 生产厂家在重庆有法定注册的售后服务中心(提供工商注册证明)2、配置要求:2.1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主机一台; 2.2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数据处理工作站(包括接口软件、计算机及19寸液晶显示器、激光打印机)一套。2.3 可变样品池架1个。2.4 石英比色皿(10mm、20 mm各2个)共4个;2.5 玻璃比色皿(10mm、20 mm各2个)共4个;2.6 精密净化稳压电源 1KVA 一台2.7 备件及工具一套3、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4、交付使用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的省级及以上法定检定单位的检定合格证书。台1(三)分包三:气质联用仪序号设备名称配置及关键特征单位数量备注1气质联用仪1、工作环境条件1.1. 工作电压:220V±5%,50Hz1.2. 温度:18-260℃ (最佳环境);15-310℃(操作环境)1.3. 相对湿度:40-80%RH.1.4. 小型台式气质联用系统,无需水冷系统2 主要技术参数2.1柱温箱2.1.1温度范围:室温+4°C ~450°C;2.1.2柱温精度:室温每波动1°C ,柱温箱的温度波动≤0.01°C;2.1.3升温速率:120°C/min;※2.1.4降温速度:从400°C到50°C,降温时间小于4min;2.2分流/不分流进样口2.2.1配有EPC和电子开/关控制气路;※2.2.2 电子控压精度:≥0.01Kpa※2.2.3 压力控制范围为0~1000Kpa;2.3质谱检测器2.3.1非涂层惰性离子源,提高活性化合物灵敏度;2.3.2具有灯丝保护设计※2.3.3EI扫描灵敏度:氦气:1pg八氟萘(OFN),信/噪比:≥1000:1;2.3.4提供全扫描/选择离子扫描分段混合扫描2.3.5防污染设计的四级杆;2.3.6四极杆温度范围:106℃~200℃; ※2.3.7离子源温度:温度350℃,温度独立控制,与四极杆分离方便拆卸清洗2.3.8质量范围:1.2 ~1050 u;※2.3.9离子化电流:0~300 uA;※2.3.10 分子涡轮泵: ≥250L/s2.3.11 具有自动检漏功能的真空系统2.4自动进样器※2.4.1样品位:≥60位,即至少含60个样品位,3个洗针位及1个废液位2.5数据处理系统2.5.1工作站软件、计算机及打印机※2.5.2需配备2011版NIST谱库3 配置要求质谱主机、气相主机、分流/不分流进样口、自动进样器、2011版NIST谱库、工作站、电脑及打印机、相关两年耗材。台1(四)分包四:显微镜序号设备名称配置及关键特征单位数量备注1显微镜1、工作环境条件1.1 使用地点:封闭室内1.2 电压范围:100~240V±10%,无需额外调整电压。1.3环境温度:+10~+40℃1.4相对湿度(无凝结):35℃时75%2、主要参数※2.1总体:研究级透反射智能数字立体显微镜,原装进口。2.2镜体:系统集成式模块化设计,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2.3光学系统:具备复消色差光学系统。可提供最高分辨率、最大景深、无失真的3D图象。※2.4放大倍数:在10x目镜下,总放大倍率为7.5x~225x。※2.5视场直径:1.0mm~30.7mm。※2.6分辨率:3D模式下1000Lp/mm,2D模式下1512Lp/mm。※2.7光栏可调:增加景深。2.8变倍比:20:1。※2.9变倍方式:电动无极变倍。可调变倍速度。※2.10聚焦方式:电动聚焦。可调聚焦速度。※2.11 控制器: 可脱离显微镜,通过控制手柄完全控制显微镜聚焦和变倍。※2.12三目镜筒:三目照相镜筒具备记录光口,可安装视频输出。眼距范围55mm~75mm可调。眼点高低可调(高、低两个位置)。观察角度20°。视频切换方式为100/100。2.13目镜:广视场10x目镜,视场数23mm,带有目镜测微尺,可在观察时直接测量长度。观察视野大而舒适。※2.14物镜:高精度新标准物镜,使用高折射率低色散天然萤石材料及特殊镀膜技术。镀膜防霉,不用药剂的防霉。1x工作距离69mm1.5x 工作距离30mm※2.15照明装置: LED高亮度高性能冷光源,带有LCD显示功能,配置日光校正滤色片。带调光装置和色温显示。采用双光纤照明方式,带有聚焦夹具,亮度高,角度可任意固定。※2.16底座支架:底座尺寸450×300mm。支架高度490mm。聚焦行程340mm。2.17 其它附件:十字线10mm/100等分的目镜测微尺1个,1/100mm台尺1个,物镜转盘1个。3、数据处理系统3.1 图象处理分析硬件:商用台式机3.2 图像采集:进口高分辨率CCD彩色数码摄像头。有效像素500万, 1394接口。台1三、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产品按照厂家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时间分包2要求20个日历日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分包1、3、4要求50日历日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二)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并与投标时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致。(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软件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7、采购人需要厂家对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自验收之日起,提供在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包换;2、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产品或零配件进行免费维修、更换。(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和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四)维修配件供应商和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三、付款方式1、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后,经中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采购人验收确认无误后,于7个工作日内报请重庆市财政局支付合同总金额95%;2、货物正常使用一年后,经中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报请重庆市财政局支付合同总金额5%。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六、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10分,其中:10分为政策性加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除外)或见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生产力情况(包括生产设备、技术人员介绍);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场地、服务人员介绍)。(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缴税及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2特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集中采购机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各分包均推荐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各分包中标候选人。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50%)5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技术部分(40%)40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基准分为25分;带※的技术条款每优于1条加3分,最多加15分;非※的技术条款有1条不满足扣3分,最多扣12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技术部分得0分:1、带※的技术条款一条不满足的;2、非※的技术条款有5条(含)以上达不到招标要求的,技术部分得0分。3、未提供技术参数证明材料的。注: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以生产厂家(制造商)公开发行的产品彩页宣传资料或技术白皮书为准。3业绩(3%)3自2009年以来在国内的同类法定省级及国家级技术检测机构实施过同型号投标产品的项目,每个可得1.5分,得分不超过3分。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4售后服务(7%)7(1)质保期(满分2分)所投产品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加0.5分,不满足或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售后服务方案(满分3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出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响应时间、质保期内服务方式、质保期外服务方式,本地具有备件库,是否能够提供损坏备用品及其他服务承诺)的可根据方案优劣评分。(3)培训方案(满分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操作培训方案/计划评分。5政策性加分(10%)101、投标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加1分,最多加4分;1、节能、环保产品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产品清单为准;2、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2、投标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加1分,最多加3分;3、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的加3分。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六)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七)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八)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九)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及保函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2、集中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集中采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封面不建议采用精良硬皮包装,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得分。(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投标项目概算的1%,且一个项目招标,要求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20万元。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集中采购机构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双面打印的投标文件只需一面签字或盖章),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各分包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本条(1)款规定。(2)外层信封装入本条(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九)政策性加分条件说明投标产品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等政策的,以及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的,适用于政策性加分。五、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集中采购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集中采购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七、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二)定标程序1、集中采购机构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中标结果应当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和电话。4、中标供应商变更(1)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2)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八、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质疑答复方式集中采购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对质疑答复内容进行公告。(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五)投诉1、投标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集中采购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标准执行。投标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将投标保证金转为代理服务费。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如下: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05%0.05%0.05%*******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按照《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签订。(五)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5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A、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B、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C、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3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6)中标方提供的货物由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方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6、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汇票、支票、现金。(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7、检查验收(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10、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采购项目编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__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集中采购机构:地址: 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备注: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投标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等复印件)(四)主要设备、材料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五)生产力情况(包括生产设备、技术人员介绍);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场地、服务人员介绍)。(六)产品属于国家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七)投标人及投标产品信誉、荣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八)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复印件(九)商务响应情况表(十)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商务条款差异表三、技术文件(一)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响应情况(二)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四、资格文件及其他(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六)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提供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七)诚信声明(八)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十)其他资料 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分包号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报价(大写):元整(若非特别说明,应以人民币报价)备注: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分包填列,每一分包单独一张表开标一览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该表可扩展为其他分包。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产品名称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合计( )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处理。2、该表可扩展。二、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或制造)及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 (二)投标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等复印件)(四)主要设备、材料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五)生产力情况(包括生产设备、技术人员介绍);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场地、服务人员介绍)。(格式自定)(六)产品属于国家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七)投标人及投标产品信誉、荣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八)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复印件(九)商务响应情况表(格式自定) (十)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商务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商务要求投标货物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注:1、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该表可扩展。 三、技术文件(一)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响应情况(格式自定) (二)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差异说明注:1、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该表可扩展。 四、资格文件及其他(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六)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提供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七)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是否属于中小企业注: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3、技术实力(格式自定)4、履约能力(格式自定)5、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十)其他资料(格式自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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