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委托,对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常规宣传制作业务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竞争性谈判申请人(供应商)参加。 1.3项目概况 1.3.1项目名称: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常规宣传制作业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ZBCT2020-06176(2) 1.3.2 谈判内容:为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常规宣传制作业务项目(二次)选择供货服务商。采购内容为节庆氛围营造及常规宣传制作(包括石林风景名胜区区域内各景区景点的环境氛围营造,零星零散的宣传制作、品牌创建的氛围营造、临时标识标牌的制作和安装、大小会议场景的布置、景区常规的宣传制作和维护管理等),在服务(供货)期限内按采购人每次采购需求及数量提供货物(产品),并提供设计、制作、安装、调试等全套服务工作。本项目共划分二个包段(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序号 | 包段 | 是否进口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B | 否 | 彩旗 | 900 | 面 | 2 | B | 否 | 彩旗 | 900 | 面 | 3 | B | 否 | 彩旗 | 150 | 面 | 4 | B | 否 | 彩旗 | 9,000 | 面 | 5 | B | 否 | 彩旗 | 12,000 | m | 6 | B | 否 | 灯笼 | 30 | 只 | 7 | B | 否 | 灯笼 | 1,200 | 只 | 8 | B | 否 | 灯笼 | 30 | 只 | 9 | B | 否 | 中国结 | 60 | 个 | 10 | B | 否 | 中国结 | 60 | 个 | 11 | B | 否 | 装饰鞭炮 | 30 | 串 | 12 | B | 否 | 旗杆 | 600 | 根 | 13 | B | 否 | 地毯 | 120 | m | 14 | B | 否 | 彩虹门 | 15 | 道/天 | 15 | B | 否 | 立柱 | 30 | 棵/天 | 16 | B | 否 | 空飘 | 24 | 只/天 | 序号 | 包段 | 是否进口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C | 否 | 桁架+画面 | 150 | ㎡∕天 | 2 | C | 否 | 画框装裱 | 90 | ㎡ | 3 | C | 否 | 匾牌(吊牌) | 18 | 块 | 4 | C | 否 | 水牌 | 6 | 个 | 5 | C | 否 | 固化标语展示牌 | 30 | 块 | 6 | C | 否 | 灯杆道旗架 | 30 | 个 | 7 | C | 否 | 铁皮字 | 36 | ㎡ | 8 | C | 否 | 雕刻字 | 90 | ㎡ |
1.3.3 服务(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按采购人每次的采购需求及数量提供货物(产品)。 1.3.4 服务(供货)地点: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指定地点。 1.3.5 预算金额:人民币¥455970.00元,其中B包段:276750.00元,C包段:179220.00元。 1.3.6本项目共划分二个包段,竞争性谈判申请人(供应商)可同时报投多个包段,********9">但一个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段。 1.4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2竞争性谈判申请人(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广告行业相关经营范围; 1.4.3竞争性谈判申请人(供应商)信誉要求:无不良记录,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竞争性谈判申请人(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4.4信用查询:竞争性谈判申请人(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4.5成交单位须在石林县内设有固定的服务点; 1.4.6保证提供的货物(产品)为全新的,符合采购人的需求及要求,并提供设计、制作、安装、调试等全套服务工作。 1.4.7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证明成交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将取消中标(成交)资格。 1.4.8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5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