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万古工业园区土地整治项目地质勘察(二次发包)
大足万古工业园区土地整治项目地质勘察(二次发包)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 大足万古工业园区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3】141号批准建设,发包人为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地质勘察采取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承包商方式进行发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承包商参与抽取。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大足万古工业园区土地整治项目地质勘察 (二次发包);
2.2 建设地点:重庆大足高新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2700亩,预计挖孔230个,勘察进尺约3000米。项目地质勘察发包费用为375000.00元。
2.4 勘察周期:30日历天(以建设单位进场通知为准)。
3.发包范围:
3.1发包范围:完成本项目地质勘察内容,以及其他发包人要求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及服务工作。
3.2发包价格
工程建设勘察承包费用由比选申请人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并根据本发包文件、勘察要求、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工程特点、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勘察费用按125元/延米进行发包。
3.3.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2.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提交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必备条件。其中:
1)担保方式为银行保函的,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须为项目所在地或中标人企业注册地四大国有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或中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
2)履约担保为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仅限于本辖区内的担保公司给予的担保。
3)履约担保为银行转帐的,中标人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将相应的履约担保金额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大足支行万古分理处
账户名: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转入凭证备注栏中注明:履约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但不应引起歧义。
4.退还时间:成果文件经招标人或审核单位审核确认后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5. 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主要推行以保函方式缴纳。在招投标活动中,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缴纳方式。
注:1、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或在法定时限内缴纳履约担保金并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其投标保证金。
2、银行保函出具方式(2选1):
(1)由出具保函的银行、中标人、招标人(作为见证人)三方面签;
(2)担保人和被担保人面签,附双方面签时银行背景照片,并由担保人书面告知招标人担保事宜。
3.中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同时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黑名单。
4.合格的承包商
4.1承包商提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的金额:大写 柒仟伍佰元整(人民币),小写7500.00元整(人民币)。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
(1)各投标人在开标的规定时间前60分钟内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大厅统一用POS机刷银联卡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个人的银行卡刷卡交纳。法定代表人交纳保证金,查验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交纳保证金,查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查验原件)。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应格式填写。若无开户许可证,须在企业所在开户银行开具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加盖开户行章)。
(2)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在保证金递交截止后,向招标人提供交纳保证金的名单。
三、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1.认真响应文件要求。投标人要仔细研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缴纳保证金的内容,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的时限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保证金。
2.严格退款方式和账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需退还的保证金,原则上直接退回投标人基本账户。
四、投标保证金退还:
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中标通知书发出并到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保证金;施工合同(必须胶装装订)签订并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前三名)的保证金。
※因缴款账户信息不全等问题导致保证金无法正常退付的,由交易中心按程序重新审核后予以退付。
※需要咨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投标单位委派本公司人员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
4.2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潜在承包商必须是已备入2018年大足区房屋与市政项目国有投资限额以下随机抽取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企业,且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注: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2)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3)信用报告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大足发改〔2019〕57号)的规定,投标人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若信用报告反映该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低于B级,被列入“联合惩戒记录”、被列入“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均将被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选择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①在大足区行政服务中心“信用大足”窗口或“信用中国(重庆大足)”网站(网址:http://dazu.hlxy.com/)出具的第三方信用报告;②投标人自行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同时提供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备案证明。投标人提交的信用报告必须在报告有效期内使用,信用报告有效期不超过1个月,在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注:须提供信用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4)拟派人员
项目负责人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和养老保险(至少包含2020年1月-2020年6月)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5)上述资料自行装订成册,装入该企业资格审查资料袋中并密封(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所有资料原件另装入一袋并标明潜在承包商名称,在发包抽取现场(或者在缴纳担保金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和原件资料。
特别提醒:投标人须承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资格审查时所报人员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凡发现派驻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不同的,建设单位视为承包单位存在违法挂靠承包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报行业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取消施工单位在大足区国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三年内不得在大足区投标。并将该处理结果报送大足区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信息纳入全市信用平台。招标人有权利执行市建委推行的安全文明工地项目班子人员电子考勤(人脸识别)。拟派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及企业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论发包人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核查发现有在其他在建项目当中任职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承包资格,记入不良记录。
5.发包日程安排及其他
5.1本发包公告于2020 年8月 3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https://www.cqggzy.com/dazuweb)上发布。
5.2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https://www.cqggzy.com/dazuweb)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承包商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3承包商报名及截止时间
承包商报名时间:2020年 8 月 10 日 9 时 00 分至2020年 8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承包商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 10 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逾期报名发包人不予受理。
5.4 潜在承包商代表在按规定提交抽取保证金后,向发包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用递交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文件时,报名的承包商须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资料使用费用,每个承包商300元,否则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
5.5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和地点
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随机抽取承包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
5.6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本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收取。
6. 费用支付:
提交地勘报告并经发包人同意支付至勘察费用的80%;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勘察费用的97%;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支付本项目剩余部分的勘察费用。
注:1)发包人每次拨款,承包人须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如果未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比选人有权拒绝支付。
2)若比选人逾期支付款项,则逾期期间的款项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年期)予以单利计息。
7.随机抽取具体流程
(1)投标人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少于三家,本项目流标。
(2)发包人宣布抽取会开始,介绍发包人、监督部门和其他到会人员。
(3)发包人公布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潜在承包商递交保证金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承包商顺序号及名单后,(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按时到会及资料不满足相关要求将被取消其参加随机抽取的资格。
(5)由发包人按前述第4.2条“资格审查”的相关规定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符合资格的承包商。
(6)发包人从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随机抽出一组与参加随机抽取的合格的承包商号码相对应和数量相等的号码球投入摇号机内。
(7)发包人代表先后公开随机抽取3个号码球,抽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承包商按前后顺序即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承包商候选人。抽取结果经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书面签字确认。
(8)发包人在完成随机抽取并确定承包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发包公告网站公示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9)公示期内无异议和投诉的,发包人应于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应当以第一中标承包商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8.合同签订
发包人与承包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 结算原则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的内容一致。承包商无故放弃承包项目的或逾期未签订合同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没收保证金。
9.联系方式
发包人: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发包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联系地址:大足高新区 | 联系地址:渝北龙溪街道新牌坊二路133号二楼 |
联系人:周老师 | 联系人:易老师 |
联系电话:159*****171 | 联系电话:153*****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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