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宁乡市2020年城区公共区域灭蚊服务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宁乡市2020年城区公共区域灭蚊服务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宁乡市2020年城区公共区域灭蚊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8-19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服务 | 宁乡市2020年城区公共区域灭蚊服务 | 宁乡市2020年城区公共区域灭蚊服务 | 1 | 项 | 550000 | 550000 |
委托代理编号:HGZC-CG-2020-040
采购需求详见公告附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2.1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2.2.1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2.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3)和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
2.2.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2.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⑴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⑵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2.5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2.6其他说明:
⑴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⑵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⑶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有害生物防制(治)”或者“害虫防制(治)”等内容;
⑷供应商须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
⑸拟投入本项目的4名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五级及以上有害生物防制职业资格证书,且服务期间长驻宁乡市。
⑹因本项目影响大,供应商须提供该项目服务范围的摸底调查情况说明;
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2-4);
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②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无效,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的视为无效授权。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②“近三个月”以上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③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害生物防制服务B级及以上证书。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1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2.1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1.2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8-10?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3递交地点: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宁乡市卫生健康局 |
联系人:喻正军 |
电 话:****-******** |
地 址:宁乡市玉潭镇春城北路249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彭娅 |
电 话:****-******** |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0 年8 月3 日
招标
|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