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4001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0-08-05 00:00:00 |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0-08-10 23:59:59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在线获取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09-17 10:00:00 |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九龙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发改【2019】3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其他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九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发改【2020】29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污水处理厂:九龙县呷尔镇,县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乡村污水处理站:九龙县扎日村等54个村。乡村垃圾处理设施:九龙县汤古村等18个村。。
2.2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59. 37亩,其中: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占地25亩,54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占地22. 47亩,18个乡镇垃圾处理站占地11. 9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新增处理规模 2000m3/d) 及污水收集管网5. 93公里;17个乡镇新建污水处理站54个(处理规模30m3/d的7个、60m3/d的26个、90m3/d的17个、120m3/d的4个)及污水收集管网75. 93公里;18个乡镇垃圾处理场及收集转运设施。
2.3计划监理服务期:1155日历天(含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项目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2.5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丙级;□乙级;□甲级及以上)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丙级;?乙级;□甲级及以上)监理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05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08月10日 23时59分,登录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pprec.com)或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 scgzzg.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FCA)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和其他招标资料)。潜在投标人在其他地方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及网站不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17日 10时00分地点为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一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九龙县呷尔镇西巷子44号
邮编:616200
联系人:帅先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8号精城国际2栋1单元602
邮编:621000
联系人:樊先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传真:****-*******
2020年07月29日
注:(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
(3)“其他要求”是指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等要求。
(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四)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
招标人不得故意利用节假日,尤其是类似于“黄金周”的长假发售文件,特别是发售期最后一天应当回避节假日。
相关资料下载:九龙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的招标文件.zbid
招标
|
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