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化镇公安派出所新建(二次)招标公告

明化镇公安派出所新建(二次)招标公告


南宫市明化镇公安派出所新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明化镇公安派出所新建项目(二次)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宫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宫市公安局南宫市明化镇公安派出所新建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及南宫市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宫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占地781.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0平方米,主要建设2层砖混结构业务技术用房一栋,道路硬化,绿化工程及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能够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2.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后);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06 00:00至2020-08-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8-2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宫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宫市东进街6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国际丽都2号楼1单元1404室
邮编:

05575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高胜玉

联系人:刘文亚
电话:

180*****999

电话:183*****279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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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bzbzb1404@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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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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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河北中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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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406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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