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宁东电厂#2炉煤泥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3次)招标公告
国华电力宁东电厂#2炉煤泥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3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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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电力宁东电厂#2炉煤泥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3次)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电力宁东电厂#2炉煤泥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6,招标人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安装2×330MW循环流化床、空冷机组。电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厂址地处宁东煤炭基地鸳鸯湖矿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
2.2招标范围:
2.2.1主要范围:#2锅炉煤泥综合利用项目有关所有设计,场地平整,影响#2锅炉煤泥综合利用项目原有设施拆除、移位、重建,设备、材料采购,厂房建设、设备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以上项目内容均属于本项目EPC总包范围。
2.2.2主要内容:
1)涉及与国华宁东公司#2锅炉煤泥综合利用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设计部分至少包括:煤泥输送管道荷载计算和加固以及煤泥综合项目自身系统,煤泥综合利用项目消防系统和给排水系统施工设计。
2)新增煤泥泵送系统通过一期抓斗机为新增煤泥制备系统给料,经新增泵送设备和输送管道,最终形成4套煤泥泵送系统供两台机组的煤泥掺烧。
3)新增两套接料仓系统(接料仓+给料机),一套用于向一期煤泥系统膏浆制备机供料,另一套用于向#2炉煤泥系统膏浆制备机供料,接料仓系统容量:必须满足新进煤泥(未浸泡)直接工作的条件、具备一期抓斗(斗容6m3)满载一次性落料冲击(落差5米)且连续不间断工作(>160t/h)的能力,接料仓四周设置高强度防撞措施。
4)周围妨碍国华宁东公司#2锅炉煤泥综合利用项目的设施拆除、移位和场地平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道路扩宽、地下水管路的改造,新建管道支墩等。
5)国华宁东公司#2锅炉煤泥综合利用项目本身设施和设备的施工和安装由总包方负责。
6)从上料至#1、#2炉的所有设备和管路系统、供配电、控制系统、厂房建设、消防、防雷接地、相关给排水系统和管道支吊架等的勘探、设计、设备制造、供货、安装、管道保温伴热及保温伴热材料均由总包方提供。进入#1、#2炉内伴热不必加装;保温岩面及外护甲供。
7)给料口受热面改造不包含在该项目中,由发包方自己进行改造和施工,阀门由总包方采购。
8)本项目相关的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电气热控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均属于总包方。
9)如属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或土建、安装质量问题,产生的缺陷或造成的事故,总包商仍应负责进行缺陷或故障的处理,即在EPC工程范围内。
10)供货范围应包括必备的易损耗材料和检修用工具。
11)配合煤泥综合利用项目消防图纸审核和消防验收。
12)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
2.3计划工期:该EPC项目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设计、施工、供货安装、调试、第一次交付验收全部工作150天内完成。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项135MW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煤泥输送系统供货安装或总承包的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要显示项目的名称、项目内容(工作内容/规模)、合同执行时间、合同双方单位名称(签字盖章页)及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实施的材料;若合同中未显示机组容量,需在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进行说明。
D.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有过项目独立管理1次以上类似改造管理经验(提供业绩合同,若合同中未显示担任项目经理的,需在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进行说明);
E.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类似设计经验且以第一负责人资格领导设计过1个项目及以上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若合同中未显示设备台次及担任设计负责人资格的,需在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进行说明);
F.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具有从事过基建施工、安装相关5年以上经验。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上述投标人资格第A条资质以及第C条业绩,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一家,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第B条资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中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表需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购标审核联系人:胥海娟,电话:****-*******/*******)。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孟虹艳 |
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6房间) |
邮编: | 750010 |
联系人: | 李越堃、安斌 |
电话: |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anbin_shenhua@163.com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onclick="{ window.open("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gl/shdownAttachAction.action?AttachGuid=22e5bf3d-cf5b-41a8-b16e-5359b9367b5b","_blank")}">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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