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法院关于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17号附2号龙湖镇新城锦绣苑2号楼1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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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人民法院关于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17号附2号龙湖镇新城锦绣苑2号楼1单元902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资产处置单位: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时间:2020.08.03 15:44:05

郑州新郑市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09月06日10:00 时至2020年09月07日10:0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2,户名: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17号附2号龙湖镇新城锦绣苑2号楼1单元902房产。不动产权证号:豫(2019)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53488号;总层数:11层;房屋所在层数:9层;建筑面积 :110.27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起拍价:90.773386万元,保证金:9万元,增价幅度:3000 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新郑市人民 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新郑市人民 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0年09月05日16:00 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房屋维修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0年09月03日 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申请人、被执行人等)情况: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通过电子送达、邮寄送达方式通知申请执行人、抵押权人。通过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未通知到被执行人,现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0年 09月14日16:00时前通过银行付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 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5000154100015),也可通过支付宝网上支付,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执行依据:(2020)豫0184民初1269号民事判决书。
十六、定价依据: 询价评估系统(网络询价)
如需要查看相关定价依据等文书,请与执行法官联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王法官:0371-56182102 监督电话0371—56182199
联系地址: 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庭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新郑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 八月三日

报价地址:https://sf.taobao.com/notice_detail/2944393.ht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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