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彬州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彬州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彬州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欢迎符合招标文件中企业资格要求,具备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招标。
一、竞争性磋商编号:XY-2020-000060-4
二、招标项目:彬州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人名称:彬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东大街55号
联系人:衡先生 联系电话:138*****663
五、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点:咸阳市秦都区中华西路建设大厦11楼1103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9—********
六、采购内容和要求:彬州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一辆国产自主品牌小轿车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预算:14.98万元
七、标书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自行关闭,已投标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注: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中标供应商”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后,可以对处于报名期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过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 3、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CA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 咨询电话:***-********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请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2、电子开标、评标无法进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启用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确保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签章等),若纸质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原则对投标文件做出评判,因此导致废标或未中标,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 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中标供应商”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新点客服电话:********00
八、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参与投标公司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项目需求能力及良好的供应商,具有合法经营权,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资质要求。参与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现场查验资质时,需提供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无需封装)。
3、投标保证金到帐凭证。(原件)
九、磋商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8月14日 下午3:00 整(磋商文件密封自带到达开标地点)
十、磋商地点: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帝都酒店北侧)三楼
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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