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银南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期)PPP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米脂县银南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期)PPP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致:各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和有意愿通过资格后审参与本项目竞争的潜在社会资本
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银南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期)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已经完成,米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和采购方案,授权米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的实施机构,依法开展项目社会投资人的采购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米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云南畅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和有意愿参通过资格后审参与本项目竞争的社会资本参加投标,现将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银南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期)PPP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
所属行业:城镇综合开发
项目性质:新建
发起单位:米脂县人民政府
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机构为米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米政发〔2017〕19号文件,米脂县人民政府授权米脂县住建局为米脂县银南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期)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主办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等工作,履行采用PPP模式的法定论证和实施程序,代表县政府签署PPP项目合同等相关文件。
合作内容: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完成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银南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期)PPP项目实施范围内各子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建设内容: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银南新区一期29.09公顷市政公用设施,包括12.57公顷广场、公园、绿地工程以及供热工程等;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规划展馆:占地1.79公顷,包括博物馆和文化馆,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其规模为4000和2000平方米;
2)24班小学:占地约2.58公顷,建筑面积约8100平方米,满足500m半径内银南新区内所有小学入学教育要求;
3)12班中学:占地约4.83公顷(银南新区共享片区体育场),建筑面积约5400平方米,满足1000m半径内银南新区内所有中学入学教育要求;
4)12班幼儿园(2所):占地约0.91、0.78公顷,建筑面积各3600平方米,满足500m半径内银南新区内所有幼儿园学生入学教育要求;
5)社区医院:占地约0.7公顷,建筑面积约5200平方米。
注:人防工程分为分设人防工程及集中人防地下室中,包含在相应主体工程中。
合作期限:合作期17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
运作方式:BOT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投资估算:根据可研批复,项目总投资为108,286万元。
投融资结构:根据《实施方案附件4<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银南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期)PPP项目__财务分析报告>》,项目总投资调整为108,924万元(建设期利息增加了638万元,调整为5,296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共计21,785万元;债务资金比例为80%,共计87,139万元。
SPV注册资本: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1,785万元。
股权结构: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中,政府方出资代表以货币形式出资1,089万元,享有项目公司5%的股权;社会资本以货币形式出资20,696万元,享有项目公司95%的股权。
资产权属:项目投资形成全部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和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归属政府方,由米脂县国土资源局和米脂县国土资源统征储备中心对完成前期开发的储备土地进行收储和供地;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享有上述资产中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权和收益权;项目期满,项目公司无偿将投资形成的全部固定资产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1.2 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范围: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中选社会资本,由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以货币形式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合作期满时的移交工作。项目合作期满,项目公司无偿将项目中投资形成的全部固定资产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合作要求:本项目经采购人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社会资本后,由采购人代表政府方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PPP项目合同》等法律文件,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项目公司股东协议》、《项目公司章程》等文件,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继承社会资本已签署的《PPP项目合同》等相关文件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项目公司作为责任主体完成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1.3 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止。
(2)发售地点:米脂县子米路米脂县城投公司二楼。
(3)文件售价:免费,谢绝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1.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9:30整(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8月26日9:30整(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和泰安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50米,榆林市民大厦10楼9号开标室。
1.5
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1.6 其他说明
(1)本项目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本阶段的采购活动,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可通过资格后审方式参与竞争,资格后审条件与资格预审条件完全一致,评审小组不得差别化对待或歧视①通过资格后审参与本项目竞争的社会资本以及②未通过资格预审但在本公告发出之后经其审慎评估能够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上述两类社会资本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一并领取此前资格预审阶段使用的资格预审文件,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同招标文件一并递交资格审查响应文件,并将所递交的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涉及“资格预审”四字的描述全部替换为“资格后审”。
(2)参与本阶段竞争的社会资本应当交纳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或现金形式交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投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后退还。
(3)中选(中标)社会资本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政府与社会资本签署《PPP项目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不高于10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融资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资履约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可在合同谈判阶段进一步明确,投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公司提交建设履约保函后退还。
(4)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5)在合作期(特许经营期)内,若项目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的奖励或补助资金,或者争取到国家基础设施专项基金,优先冲减项目贷款或提前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并调整可行性缺口补助额度,若资金有明确规定用途的从其规定。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数应小于或等于3,联合体牵头方在联合体中股权出资比例不低于51(含)%;同一法人对项目只能进行一次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通过关联机构)对项目提交双重或多重投标文件。
(7)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PPP项目合同及其附件必须报请米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在获得书面同意前项目合同不得生效。
1.7 联系方式
采购人:米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米脂县银州镇西下巷25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78*****888
代理机构:云南畅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605号驰宇大厦12楼B座
联系人:佘先生
电话:18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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