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城南实验初中教育集团近湖校区新建车棚工程招标公告

建湖县城南实验初中教育集团近湖校区新建车棚工程招标公告

索引号********4/2020-00461组配分类工程招投标
发布机构建湖县教育局发文日期2020-08-04
文号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公告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建湖县城南实验初中教育集团近湖校区新建车棚工程招标公告


一、建湖县城南实验初中教育集团近湖校区新建车棚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开始实施。招标人为建湖县城南实验初中教育集团近湖校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建湖县城南实验初中教育集团近湖校区新建车棚工程

工程地点:近湖校区

要求工期:15个工作日;

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或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是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业绩要求:近三年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实物照片等)

7、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有关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

8、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③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经教育局审计办审核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70%,在工程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结清。

五、保证金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现金现场缴纳。

六、凡自愿参加本工程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1日前派代表到近湖校区报名。报名时必须委派本企业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报名办理相关手续索取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0年8月12日上午9时,教育局306室。开标时,带齐单位资质原件备查,投标报价表需打印,签字盖章,手写无效。

七、评标、定标方法

本工程项目评标采取最低限价上和最高限价下,有效、合理价为中标价。

①最高限价:为保证投标单位有合理利润,依据项目清单的子项内容、利润率的高低,由参与评标的局基建办、计财科、审计办、纠风室四个科室和招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财评价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②最低限价:为避免投标单位恶意低价竞争,保证工程质量,规定最低限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为废标。最低限价计算公式:最高限价×K1值(K1值6个:65%、66%、67%、68%、69%、70%)。K1值在标书收齐后,由投标单位推代表现场抽取。

③中标价:在最高限价与最低限价范围内的有效标中(有效标大于1即可),取加权平均值×K2(K2值6个:85%、86%、87%、88%、89%、90%),高于或等于此值的报价中标。若所有投标价均高于最高限价,最高限价×K2为中标价,从报价最低者,征求承建意向。K2值由投标单位推选代表现场抽取;

中标者,恶意拖延工期或不能履约完成施工任务,将没收履约保证金,所在企业纳入教育系统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承接业务。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建湖县近湖校区总务处

联 系 人:裴学兵

电话:139*****26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棚 校区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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