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四路口交通信号灯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四路口交通信号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皖H*******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12日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潜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四路口交通信号灯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
1.3采购人: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4资金来源:财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梅苑路与南岳路交叉口、梅河路与潜阳路交叉口、梅河路与皖潜大道交叉口、古塔路与南岳路交叉口
2.2建设规模:梅苑路与南岳路交叉口、梅河路与潜阳路交叉口、梅河路与皖潜大道交叉口、古塔路与南岳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投资规模约75万元(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清单)
2.3 招标范围:交通信号灯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国内注册并经营状况良好,登记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含壹仟万元)以上的法人企业;
3.3供应商必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3.4所响应信号机、信号灯产品均需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
3.5供应商必须提供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3.6供应商必须是有生产能力的信号灯及信号机的制造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有能力完成全部内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或其任何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3.8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有关资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须真实有效。
4.竞争性谈判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6月12日至2012年0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潜山县供销社五楼)购买竞争性谈判。逾期拒绝办理。
4.2竞争性谈判每套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4.3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前向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缴纳谈判响应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及信用担保金柒万元(人民币)。谈判响应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潜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四路口交通信号灯工程谈判响应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凭进账单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办理收据手续。
4.4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出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身份证。否则,拒绝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竞争性谈判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书,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皖国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皖潜大道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皖潜大道
农科巷1—6号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人:高群群
电 话:0556—******* 电 话:0556-*******
传 真:0556—******* 传 真:0556-*******
8.其它要求
8.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招标备案机构: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联系人:余同华
地址:潜山县供销社五楼 电话:****-*******
邮编:24630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账号:185*****6034
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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