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批物资协议库存(推广上线第二批)招标流标补招招标公告

2012年第三批物资协议库存(推广上线第二批)招标流标补招招标公告

上海市电力公司2012年第三批物资协议库存(推广上线第二批)招标采购流标补招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市电力公司2012年第三批物资协议库存(推广上线第二批)招标采购流标补招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海市电力公司2012年第三批物资协议库存(推广上线第二批)招标采购流标补招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包编号、货物名称和货物需求一览表单(见第八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10)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1)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加盖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13日至2012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4日上午9:30,地点为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33号华隆大厦15楼会议室。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4日上午9:30。

5.2 本次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为主。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33号1510室

邮编: 200002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风支行

开户名称: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9809 0158 0000 00021

收款人名称: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学忠(整车充电设备蓄电池组)

本批次招标联系人电话:整车充电设备蓄电池组(6321-6217);

财务联系人:范闵敏、周菁(联系电话:6323-1095)传真:6321-3951

2012年6月13日

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蓄电池组(电动汽车蓄电池存储设备)

(1)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

(4)至少有二种车型(该车型必须已上公告目录),10辆以上大型客车配套经验。

附件供货需求一览表:

本次招标设备交货有效期到2013年8月30日

分标

国网物料描述

数量

单位

包1

 包2

1

蓄电池组,DC3.2V,200Ah,锂

30

18

12

蓄电池组,DC3.2V,60Ah,锂

85

51

3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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