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汽大众汽车定点维修维保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关于一汽大众汽车定点维修维保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一汽大众汽车定点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我部2019年新增了4辆新捷达车,已投入使用,预计日后还将陆续新增,现急需增加一家一汽大众汽车4S店,负责对我部捷达车辆的维修保养,故需采购一家供应商。
(二)具体要求
质量保证
1.承修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5年6月24日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第三十七条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1)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
(2)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3)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
(4)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2.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3.按照国家及厂商关于零件保修政策执行保修。
维修明细
序号 | 配件名称 | 配件价格(元) | 工时费(元) |
1 | 更换机油机滤 | ||
2 | 更换发动机总成 | ||
3 | 更换空调压缩机 | ||
4 | 更换正时皮带 | ||
5 | 清洗节气门喷油头 | ||
6 | 更换水泵 | ||
7 | 更换变速箱散热器 | ||
8 | 更换变速箱滤芯 | ||
9 | 更换变速箱油 | ||
10 | 更换发电机皮带组件 | ||
11 | 更换车速传感器 | ||
12 | 更换水箱 | ||
13 | 更换蓄电池 |
备注:此表是现有捷达车辆维修项目中列举的一部分,为供应商报价环节提供(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要求
1.结算:可季度结算。
2.保证车辆维修所使用的零配件全部由厂家直供或者是汽车制造厂认可或授权生产的,辅助材料和工艺符合制造厂的要求,如采用非原厂配件需要取得我方的同意。
3.救援服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4.协助办理车辆理赔手续。
5.按约定收取维修费用,并向我方提供结算发票和维修费用、材料明细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纪录;
4.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能为本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充足的生产流动资金;
7.正常进行工商、税务等年检,按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办理登记、备案;
8.具有一汽大众厂家的销售及维修授权;
9.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距离国航总部大楼的行驶路程在20公里以内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须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制定顺序、整体扫描为一个PDF电子文档。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资格。
1.最新且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查询的工商登记信息页面打印页(有详细企业信息的基础信息项打印页)。
3.2019年度或2018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则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复印件),如财务报表显示亏损,必须提供亏损情况说明;
4.近2个月的依法纳税记录(复印件);
5.近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7.一汽大众厂家的销售及维修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8.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9.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材料;
10.距离国航总部大楼的行驶路程在20公里以内的证明材料;
1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报名方式:供应商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cacpd@airchina.com和项目联系人邮箱2471670389@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为:本项目名称+公司简称,邮件正文部分必须写明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下午17点(以我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逾期发送的一切资料将不予受理。
七、项目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人电话:010-80487933
联系人电子邮箱:2471670389@qq.com
八、其他要求
1.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并提交报名材料,如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格式进行报名,将可能导致报名无效。
2.若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数量超过六个,我公司将根据资格资质条件满足程度组织资格评审进行筛选,排名前六的供应商将成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若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超过六个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
3.项目联系人将通知具备备选资格的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时间地点,如未收到通知,即为报名不成功或经评审后未进入前六名。
4.公告为项目报名要求,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5.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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