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公安局星沙微警新媒体运营三年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长沙县公安局星沙微警新媒体运营三年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长沙县公安局星沙微警新媒体运营三年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星沙微警新媒体运营三年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8-19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编号:XSCG-********0173
  项目名称:星沙微警新媒体运营三年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
?总预算金额:995000元。
?最高限价:995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采购需求:
序号品目分类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金额(元)
1平台运营服务星沙微警运营内容编辑、粉丝推广、专题制作及策划、活动贴身拍摄推广、软件系统维护等1995000995000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附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08-13 17:00为止,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5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8-19 14: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开标室。提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文件,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料将被拒绝接收。(无需报名)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0-08-19 14:00
?2、开启地点: 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0-08-04起至2020-08-11止。(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2)或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3)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0年05月-2020年07月)的社保证明。
(3)?已经实行“三证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的新证副本,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证和统计证,符合资格审查基本条件中相关条款。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交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7)?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2、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在递交资格证明文件的同时,须按公告规定的金额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根据《长沙县非招标采购方式保证金管理规定》,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资格条件、标的要求或技术参数未发生实质性变动、修改,不影响其正常参与投标的情况下,无论何种原因不递交响应文件或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或不提交最终报价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由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国库;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段时期内参与长沙县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并予以通报。
7.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00元
7.4、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星沙支行银行帐号:***************
7.5、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的投标保证金专用管理账户;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或其他帐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供应商自身名义提交,交纳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转帐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长沙县公安局星沙微警新媒体运营项目第2次”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因未注明的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帐,后果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账,到账时间以到达招标采购局投标保证金专用管理账户时间为准。
7.6、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7、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7.1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 、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08-12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 、递交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3楼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开标室。提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文件,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料将被拒绝接收。(无需报名)。

?(4)、具体谈判时间以谈判文件中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县公安局
联系人:彭辉强
电 话:****-********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796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
联系人:曹威
电 话:****-********
地 址: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列表
  1. 附件.1.doc

2020 年8 月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媒体运营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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