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塘路、福城路、吉昌路中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泉塘路、福城路、吉昌路中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汝城县泉塘路、福城路、吉昌路中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已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汝城县泉塘路、福城路、吉昌路中段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汝发改〔2015〕81号、汝发改〔2017〕306号、汝发改〔2019〕31号,项目业主为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泉塘路、福城路、吉昌路中段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136.1701万元,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汝城县泉塘路、福城路、吉昌路中段建设工程;
1.2.2建设地点:湖南省汝城县卢阳镇;
1.2.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的泉塘路、福城路、吉昌路三条市政道路建设。泉塘路建设道路长298米、福城路建设道路长300米、吉昌路建设道路长544米。
1.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电力、照明、交通、绿化、综合管线及公用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198号令和第279号令相关规定;
1.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R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R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近三年承担过1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
2.8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获得通过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投标人,于2020年8月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5.3未获得通过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未获得通过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汝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9.其他
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三楼开标区将恢复之前的体温检查,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实行一进一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汝城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9层;
联系人:钟常玲;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分公司地址:长沙市劳动东路289号嘉盛·EA财智中心1栋4楼;
联系人:周昊王强;
电话:****-********;
邮箱:********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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