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型环卫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维修厂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型环卫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维修厂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型环卫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维修厂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0年08月04日12: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8月04日至2020年08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5日14:00
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袁野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马女士电话:****-********

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型环卫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维修厂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MGITC-JL-200801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型环卫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维修厂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型环卫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维修厂家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型环卫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维修厂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型环卫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维修厂家

2.招标编号:GMGITC-JL-200801

3.采购内容、数量、最高限价、项目交付或实施时间、服务期、付款方式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项目交付或实施时间

服务期

付款方式

1包

大型环卫专用车辆维修厂家

5家

工时单价:35元

配件加价率:15%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

一年

按实际工作量分月支付

2包

工程机械维修厂家

3家

工时单价:35元

配件加价率:15%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

一年

按实际工作量分月支付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1包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汽车维修服务),2包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工程机械维修服务)。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11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4、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5、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11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3.获取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8月25日下午14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3000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袁野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4日至2020年08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袁野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马女士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 工程机 专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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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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