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赣榆电视台新建高清制播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的公告
[招标公告]关于赣榆电视台新建高清制播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的公告
赣榆电视台新建高清制播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视窗(连云港)新媒体有限公司(招标人)的赣榆电视台新建高清制播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赣榆电视台新建高清制播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由高清制作系统和媒资系统、高清播出系统两部分组成。
赣榆电视台高清制作系统、媒资系统的设计与建设应遵循技术先进、结构简洁、扩展灵活、操作人性化、处理智能化、运行安全可靠、性价比高等原则。要求厂商对素材存储安全、数据库安全、网络架构安全、网络管理功能等有完善的解决方案。网络设计遵循核心设备无单点故障的设计要求。要求网络有较好的强壮度,容错能力强,在网络瘫痪的情况下提供完备的后备制作方案。该制作网络为高标清兼容系统,向着数字化、4K化、网络化发展,进一步提高电视节目的制作质量和效率。该网络具备完整的节目制作流程,完成的节目应是完整的节目文件,可以用多种方式与播出系统、媒体资产管理等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系统设计和设备规格应符合高、标清数字电视广播规范。系统可支持高/标清多种主流格式编辑;存储系统有极高的安全稳定性;网络应能够支撑整体制作的带宽需求,并留有一定的扩展余量。
赣榆电视台高清播出系统建设总体规划为3个频道,建设涉及包括播出分控、画面一致性比对、视频监看等系统组成,同时配套设施集成、调试、培训等工作。赣榆电视台高清播出系统总体的设计思路是:系统采用可靠、科学、先进的技术,满足各频道节目上载、播出等功能需求,系统设计应适应5~7年的节目制作、播出发展规划,能够满足信号调度等方面的应用,并确保系统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留有扩充的余地。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新视窗(连云港)新媒体有限公司
2.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1.3本招标项目名称:赣榆电视台新建高清制播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
2.2招标范围:本次系统招标为交钥匙项目,在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设备、线路、连接、集成、施工等)均由投标人实现,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实现本招标项目要求的所有费用。由于投标人方案设计、设备选型失误,造成的为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后续改造而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安装期75日历天(包含供货期、安装期),试运行不少于15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333万元,其中高清制作系统和媒资系统180万、高清播出系统153万,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做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需包含但不限于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验收、维保服务、场地费以及完成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应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集成设计(制造)、供货、安装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3.4.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并提供复印件;投标人为非制造商(防火墙、安全传输网关、服务器、存储等)的必须提供制造商的非编和播出软件的授权书原件。
3.4.2投标人须得到制造商包括产品、集成、服务等的全权委托,并且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通用的电脑及辅材除外)。
3.4.3制造商的系统设备生产厂商必须拥有专业的网络制作、播出技术研发队伍,建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较强管理系统规划设计、应用软件开发、第三方软硬件集成、异构业务板块集成能力。
3.4.4制造商的系统设备产品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且具有较为广泛电视台应用案例,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2个应用于地市级及以上电视台的同类系统集成项目案例(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或验收合格报告,并提供用户名单并注明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3.4.5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省内拥有较大规模的从事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
3.4.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4.7制造商须为所在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4.8制造商在其提供货物的领域有独立的研发机构,具有业界较为先进的研发成果,能够引领该领域技术发展的方向。
3.4.9制造商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中国境内须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并能够提供所报货物及服务直接包修和服务的承诺。
3.4.10制造商在江苏省应设技术支持机构。
3.4.1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根据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投标人无需到检察院进行行贿行为查询,只需自行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5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公告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4日;
5.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登录】,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网上支付”、“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4日23时59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网上支付”、“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00;张工185*****641】。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新视窗(连云港)新媒体有限公司
地 址:新视窗(连云港)新媒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南瀛洲路东盛世嘉园1幢3层5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58*****180
2020年7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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