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镇海口村村民住宅小区工程招标公告
海口镇海口村村民住宅小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顺【2012】招021号
开标时间:2012-07-0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海口镇海口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闽顺【2012】招02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海口镇海口村村民住宅小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清市发展计划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融发改投资【2011】1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海口镇海口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 建房户村民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清市海口镇海口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 请(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清市海口镇海口村,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1#-9#楼均为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39852,地上建筑面积为59432㎡,总建筑面积为73417㎡。工程预算价为:********7.6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海口村村民住宅小区工程土建和安装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66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预算);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
2.6.2.设计单位: 厦门市住宅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被邀请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被邀请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企业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投标人须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被邀请投标人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的五倍应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控制价)的金额;
3.3. 本招标项目仅邀请投标人自本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的前4年度内(指2008、2009、2010、2011年度),获得过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或福州市“榕城杯”优质工程奖且该获奖工程的项目须在福清市内(投标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红头文件的复印件);
3.4. 本招标项目要求被邀请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或有效证明文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投标人除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外其拟派出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注:上述“有效证明文件”(下同),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证明具有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应标明持证人姓名、所属单位名称、注册级别和专业)。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 本招标项目要求被邀请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___ __;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被邀请的投标人,请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2 年6月14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光盘)每份售价500元,施工图纸另行购买,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前汇达指定帐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拾万元(¥800000)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7月9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内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 (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在榕施工企业登记备案手册》原件(若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被邀请的投标人名单如下:
福清市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福州市一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卓越建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鑫宏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广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璟榕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纵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海口镇海口村民委员会 ;
地址:福清市海口镇海口村 ,邮编:350313;
电话:189*****688 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连江北路96号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刘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 福清市海口镇海口村民委员会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市支行
帐 号: 1007 3820 0260 0100 01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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