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雁群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尾水外排管道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管理局雁群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尾水外排管道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 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工程名称: 徐州市城市管理局雁群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尾水外排管道迁改工程
工程地点: 310国道线250K+500M至252K+671M段
项目批准机关: 相关部门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 2012/6/20 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2/6/20 17:00:00
报名时间备注: 每日12:0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徐州市建设局行政服务大厅报名处
联系人: 于桂玲
联系电话: ********
公告发布日期: 2012/6/11 14:07:00
公告结束日期: 2012/6/19 17:00:00
公告详细内容: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建设的徐州市城市管理局雁群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尾水外排管道迁改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310国道线250K+500M至252K+671M段
(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为200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 7 月 1 日
(5) 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个标段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自2009年6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200万元的排水工程,以“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中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信息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
(4)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备案。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 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年 6 月11日至2012年 6 月19 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 6 月 11 日至2012年 6 月 19 日,请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报名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请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备案的业务员于2012年 6 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 徐州市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服务大厅专门窗口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技术标20分
b商务标70分
c投标人及注册建造师业绩10分
d我市优秀(最佳)企业附加分
10、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62号
联系人:孙爱东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泰山南路金山花园公建8号楼
联系人:于桂玲
电话:0516-********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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