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杨仙分院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杨仙分院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杨仙分院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寿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管理办法》(修订)》(寿政﹝2014﹞27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卫健委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16.7万元(按建设单位工程清单);
二、工程建设地点: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杨仙分院院内;
三、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审计后扣除风险金一次性付清)
四、发包价格:最低中标价,但要符合县卫健委最新文件要求。
五、支付方式:施工结束后,经验收合格后按审计审定后工程价付款。
六、建设工期:40日历天工期
七、发包时间、地点及方式:本项目于 2020年08月05日15 时(迟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在安丰镇中心卫生院会议室采用最低价定标。
八、资质条件:企业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资质
九、注意事项:1、备选企业主动提出放弃参加的,须出具经盖章的书面材料并于开标前24小时提交安丰镇中心卫生院,其排序循环至末位。2、投标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1)投标企业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2)近2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理等不良行为记录的;(3)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十、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价表;
3、资质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单位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询价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投标文件中报价须唯一;须实质性响应本询价文件需求,不得有缺漏项。
(三)评标办法:符合县卫健委最新文件要求后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多宏
电 话:0554-456368015395483777
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杨仙分院
2020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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