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精神病防治院综合楼施工套装门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赤峰市精神病防治院综合楼施工套装门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赤峰市精神病防治院综合楼施工套装门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宁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受内蒙古兴天建筑有限公司宁城分公司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以下货物。该项目于2012年6月4日发布招标公告,由于第一次报名企业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ZZ2012-GH002; 二、项目名称:赤峰市精神病防治院综合楼施工套装门; 三、项目内容:
四、招标人:内蒙古兴天建筑有限公司宁城分公司; 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赤峰市精神病防治院; 六、招标机构: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 七、资金来源及支付形式:财政拨款及自筹;国库集中支付。 八、采购预算:317940元(包括施工安装等所有费用); 九、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十、交货时间地点:按合同约定; 十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含);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转包。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全新正品。 十三、报名时间:2012年6月15日至2012年6月2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受理,节假日不受理。 十四、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本招标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法人代表授权书,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授权书,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以上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贰份,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单位红章)。地点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 6003)室。 十五、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和地点 2012年6月22日至2012年6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不受理)。招标文件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6003)室领取,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拟投标企业领取标书后须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十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套正本,6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采用即收即开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十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开标会议。 十七、招标机构: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 址: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 联 系 人:刘海波 姜益多 电 话(传真):****-******* 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 赤峰市精神病防治院 内蒙兴天建筑有限公司宁城分公司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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