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精神病防治院综合楼防水材料采购第二次询价公告
赤峰市精神病防治院综合楼防水材料采购第二次询价公告
赤峰市精神病防治院综合楼防水材料采购第二次询价公告 赤峰市精神病防治院综合楼已开工建设,根据宁城县政府采购办批复及内蒙古兴天建筑有限公司宁城分公司委托,通过询价方式择优选择屋面防水材料供货企业,该项目于2012年6月4日发布第一次询价公告,由于报名企业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询价公告。 一、项目编号:NZZ2012-GH004。 二、项目名称:赤峰市精神病防治院综合楼防水材料采购。 三、项目内容: 1、主要内容:4毫米SBS沙面防水卷材1465㎡。 2、详细技术资料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五、采购预算:73250元(包括施工等所有费用)。 六、采购资金支付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七、招标人:内蒙古兴天建筑有限公司宁城分公司。 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赤峰市精神病防治院; 九、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 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含);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4、有近期合格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 5、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转包。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全新正品。 十二、报名时间:2012年6月15日至6月19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受理,节假日不受理。 十三、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有效产品检测报告。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报名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地点宁城县县委党校六楼。 十四、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宁城县县委党校六楼6003室领取,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拟投标企业领取标书后须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十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采用即收即开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十六、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开标会议。 十七、报名地点: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 址:宁城县县委党校六楼(6003)室 联 系 人: 刘海波 姜益多 电 话(传真):****-******* ******* 邮政编码:024200 赤峰市精神病防治院 内蒙古兴天建筑有限公司宁城分公司 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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