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网招]乐化镇集镇商务区安置房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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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化镇集镇商务区安置房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化镇集镇商务区安置房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新发改字【2020】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市新建区乐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昌市新建区乐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乐化镇集镇商务区安置房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招标单位:南昌市新建区乐化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镇政府以东,中街路以西,学府路以南,乐新路以北。

4、工程概况:本项目12栋建筑及地下室,其中1~5#为带商业网点住宅,6#为带社区养老用房住宅,7~9#为住宅建筑,10#楼4层社区服务及便民中心,11#12#为4层派出所。总用地面积为20712m2(约31.07亩),总建筑面积30357.60m2,其中地上27654.60m2,地下室为2703.14m2,地上计容面积26516.36m2,不计容面积3841.24m2,建筑占地面积5591.71m2。地下室设有人防工程,平时为汽车库,战时为1个甲类二等人员掩蔽所。人防区总建筑面积为1726.67平方米。

5、项目总投资:8757.76万元。

6、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7、工期要求:73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工期45日历天)。

8、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土建、水电等各专业图纸)、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

2、施工范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硬质铺装工程、绿化工程、装饰工程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及建设方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项目。

四、招标模式:

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需共同满足)。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且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告知承诺相关信息需在“江西住建云”中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拟派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有效的上岗证书,安全员还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书中需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且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二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6.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其它说明事项: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交伍拾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 银行转账、 银行汇票 、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年度保证金。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表且必须参加开标会,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如果是联合体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

(3)投标人不符合1~7条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4)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085日起至2020825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826日9时30分,地点为南昌市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长麦南路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南昌市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信息。

九、有关本工程招标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南昌市新建区乐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138*****9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523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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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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