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扎兰屯库堤河农垦加油站整体资产转让招标公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扎兰屯库堤河农垦加油站整体资产转让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扎兰屯库堤河农垦加油站整体资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09FC********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8/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8/1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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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0/7/2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鑫方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00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呼伦贝尔海农石油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0 注册地:海拉尔区建设乡红星村(东山上) 法定代表人:武奎斌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扎兰屯库堤河农垦加油站整体资产,其中包括营业室、风雨棚、加油岛、罐区、围墙及加油、储油设备等。 7、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备查。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见“与转让的相关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5 、受让标的后,受让方需按国家相关规定用途使用和处置标的,涉及相关行业许可、资质变更、经营等各项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见“特别告知”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8/5 至 2020/8/18 | |||
报名手续 | ![]() ![]()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金额:500000元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0年08月05日10:10 至2020年08月19日10:1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5.000000%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田慧颖185*****916、盛永艳139*****577 |
技术支持 | 艾伦186*****84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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